delenatii wrote:
中線車也不往 邊沿(路緣)(edge) 靠右邊 ?
神經病才這樣做吧?
...(恕刪)
那精神科醫師要頭痛了 !
那" 往 邊沿(路緣)(edge) 靠右邊 " 是國際萬國公約 , 簽過都可以不算數??
法規白紙黑字所規定的路權 ? 也都不算一回事 ??
"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文件上是有"中文正體漢字"的 "秉本國政府正式授予之權",謹簽字於本公約,以昭信守。
遵守法規的 是"神經病"?
高管規則8-1-1 :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內側/中線車道)超越前車。
白紙黑字 , 中線車道路權為"超越"!
沒有路權為何可以行駛 ?
法規沒有的東西? 什麼"持續行駛"? "繼續行駛"? 完全依法無據! 法規沒有的東西也能拿來說???
右側超車 就是非法超車 ! 明顯違反 公約, 也違反高管官規則8-1-1,8-1-3, 也違反高管規則 11
完全不依法行政! 錯的當成對的? 已經不知道誰是神經病了
外車道空閒放在那裏, 變成高速公路只有二條車道? 外車道等於是多的嗎? 這樣除了逆著內快外慢的方向, 造成車流擾動
這樣 也造成台灣國道的車流量提早壅塞, 達不到原本道路設計的容量
依據【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請看報告

依據HCM2000 ,在速限 110km, 最大車流量為 1450車
但是圖表可以看出 ,台灣國道在流量600車時就低於時速110km/h , 之後在1100車之後, 就再也達不到車速110km, 比起道路最大容量1450?少了350台車? 在未達道路設計最大容量之前, 就反轉達到飽和? 為何台灣國道最大容量只有1100車?
在流量600車時就低於時速110km/h?????
雪隧不能超車, 狀況更為明顯
雪隧在雙車道 2400 pcu 就塞住了 , 單車道最大車流量 只有 1200pcu就達到飽和?
但是上面以HCM2000的標準, 降速FFS90km 時, 最大車流量是 1750 pcu ,雪隧明顯少了550輛車
這一篇,『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 有三個車道的流量數據
在車流量高的狀況下來比較, 就能比較出來
台灣國道的數字(匝道前) 41%(內) :39%(中):20%(外)
國外三車道的車流分佈比例,在高流量時,三個車道分佈差距接近"平均利用"
2013年 慕尼黑聯邦國防軍大學的報告 , 數字來自A99的統計
﹝Empirical Assessment of Traffic Management Effects of a Variable Speed Limit System on a German Autobahn: Before and After﹞和【高速公路主線及匝道匯流區車流特性之研究】在 匝道匯流上游的統計 最接近的數字是 Pre Queue flow
VSL ON 內38% 中37% 外25% 換算成小型乘用車 內34% 中34% 外31%
VSL OFF 內40% 中34% 外27% 換算成小型乘用車 內35% 中34% 外30%
兩者數字的差別可知,台灣國道外側車道使用率偏低, 相差20%? 車距拉得很大 , 車都往內/中車道擠, 造成無法超車 !
而德國則是嚴格執行行車靠右, 讓超車/超越 來調節車輛密度, 外車道滿了才超車進入中線, 中線車道滿了才進入內側車道! 所以能接近平均利用!
delenatii wrote:
那您可以好好遵守, 記得不要違規啊 ~ 大笑
拉一堆東西出來, 然後要硬扯之間有相關聯, 自己延伸解釋法規的涵意,...真服了您 !
,...(恕刪)
上面每一項都有法源 ! 那一條 ?那一項? 那一款 ? 清清楚楚條列於上,請依據法規
法規白紙黑字
全部依據法規 !
沒有一個字是 自己延伸解釋法規的涵意 ?
反而, 所謂最高速限行駛就不離開內車道? 所謂80km以上就衝進中線車道 ???
都是法規沒有的東西
這些才是《硬扯之間有相關聯, 自己延伸解釋法規的涵意》!
完全違法 !
CcCManCcC wrote:
他也算很有名了,到處貼一堆這些報告
沒人感興趣,不知道在期盼什麼
...(恕刪)
回歸路權 !
政府不依法行政? 政府不做沒關係
只要大多數的用路人 依據 法規 ,依據路權
就可減少車流擾動 , 增加道路容量, 增加行車速率
避免佔用道路造成的不必要塞車, 會減低整體用路人時間成本的損失 !
最重要的是遵守路權,錯開使用道路的時間 Timing ,就避免碰撞! ! 行車更為安全 !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