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15yy wrote:
從文大女生被公車輾死的新聞至今也三個月
幾乎每週都有車輛撞上行人的新聞,藉口也永遠都是A柱死角
如果台灣駕駛觀念永不會禮讓,行人自己要注意要讓要閃
這種悲劇只會一再發生
一定會再發生的
但駕駛真的很無辜
台灣的斑馬線太接近路口
非常容易被A柱擋住
自己發生好多次
不是我不讓,是完全看不到
還好坐在副駕駛座的人示警
不然我真就撞上了
在台北就更明顯更討厭了
一堆行人
明明就是直行的行人
和
右轉的車輛
有衝突的危險
我絕對讚成禮讓行人
只是行人
那種我行我素
大搖大擺
眼睛只看前面
一付就是我不管多慢
你就是要等要讓我
台北駕駛只能吞了讓
只是進入死角後就不一樣了
不是不讓
是真的看不見啦!!!!!!!
你自己坐上車
叫你家小孩去車週遭繞一圈
根本就看不到好嗎!!!
日本教育小孩過馬路
一定要舉手
就是要避免看不到
cyt7241208 wrote:
一定會再發生的
但駕駛真的很無辜
台灣的斑馬線太接近路口
非常容易被A柱擋住
自己發生好多次
不是我不讓,是完全看不到
..(恕刪)
駕駛無辜? 行人綠燈走斑馬線過馬路被車撞死 你在說駕駛很無辜? (希望你過馬路不要被車撞再來這哀哀叫)
A柱? 你開車右轉有"停下來"確認沒有行人再轉嗎? (想也知道當然沒有) 找藉口最會

台灣斑馬線太接近路口? 哪一個國家絕大部分斑馬線不是在路口? 你舉個例子看看?
東京的

拓6412 wrote:
有時我覺得這種事的發生不能只怪駕駛人不禮讓行人
駕駛人不禮讓行人導致行人被撞致死,沒錯!駕駛人有罪該罰
問題是他沒看到你,你有看到他吧!想活就閃遠一點
事後他肇責100%,被關再多年,賠你再多錢,你女兒也活不過來了
馬路如虎口,你過馬路小心一點,你女兒現在不是還活著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要以為別人都會遵守交通規格,這樣要警察做什麼
自己小心一點才可長命百歲
所以當你在過馬路時, 要隨時留意你左後方來車會不會"沒看到你撞過去"?
那撞死人的車 車速很快 可能只有不到2秒反應時間 (還要保證你每兩秒鐘往左後看一下), 你示範一下好了



你大概是沒看過先進國家(美日歐)行人怎麼過馬路? 每個都在講電話滑手機!

不過也是因為如此, 現在很多地方都開始禁止過馬路使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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