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刀手 wrote:這位羅女士應該告不...(恕刪) 防燙蓋是改裝的而且包覆面積遠比原廠還小重點是防燙蓋還是金屬製品根本完全沒有防燙功能不被燙到才有鬼樓主應該有種一點如果今天你防燙蓋是塑膠的可能還不會發生這種事敢改潮就該多負點責任防燙蓋告不告已經是小事了趕快把原文自刪吧要是當事人看到這棟樓散布個資跟肖像以及網路公開毀謗可以讓你吃不完兜著走了
我覺得,羅女士應該.....一告:MCB-5295 車主(過失傷害),改裝排氣管,車輛未停放於合法停車格,導致燙傷。二告:監理及環保單位(國賠),賦予改裝排氣管更寬鬆的標準,導致燙傷及噪音擾民。三告:發文者(車主本人或豬隊友?)及其他網軍,公然侮辱、毀謗、侵害肖像.....四告:稅捐單位(瀆職),MCB-5295車主將排氣量加大,卻未依法徵收牌照稅。
我光陽原廠排氣管爬整個陽明山下來碰到防燙部分都是溫溫的並不會因此燙傷但我被改裝排氣管燙到好多次改裝的碰一次就知道痛了第一眼看我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以後我牽車都會看對方是不是改裝是改裝的我一定能避開就避開不然燙到肯定唉唉叫我是不知道政府為什麼要把機車排氣管列為合法改裝但既然如此一切就依照法規來走從這篇我就知道了不用吵不用鬧,直接有憑有據就好如果我被改裝的燙到我現在知道怎麼做了直接用熱顯像儀照下去就知道防燙有沒有超過60度了超過60度有證據接下來就好辦了熱顯像儀可以錄影並且標註溫度感謝這篇提供了我一個很好的經驗啊有證據後我就會開始去醫院開診斷證明並且醫美持續治療到恢復接著開立收據然後請求賠償,期間上醫院請假的時數按照時薪賠償即可不多不少按照收據給付即可,這樣應該就公平了熱顯像儀小小一個,有閒錢的可以買一個自保
yuxian wrote:爬整個陽明山下來碰到防燙部分都是溫溫的 原廠管不是都塑鋼(塑膠)防燙蓋,這幾乎不導熱。溫度應該都是附近的熱幅射。所以不會燙傷。(倒是塑膠防燙蓋的螺絲鎖點 因是金屬,就很燙了。)此樓樓主的防燙蓋 不知是不是鈦合金? (剛爬了資料 鈦合金因為導熱慢,所以似乎有當防燙蓋的合法機率。)但是不是累積到一定熱能時,鈦合金防燙蓋依然會很高溫?聽說鈦合金防燙蓋成本很高,樓主這片應該也不是?=原則上 以那位小姐皮膚受損程度,應就能斷定是否有足以燙傷人的溫度存在了!
wingsky wrote:爆社自己發的這篇文...(恕刪) 自問自答....倒退牽車腳被排氣管燙到,三天後婦人報警登門要求醫藥費跟疤痕美容費,反問「難道算我比較雖嗎?!」剛剛有在這篇文章中看到高捷麟網友說是他本人刪自己發言的,也說了刪文原由。並不是爆社刪他發言的,在此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