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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違規就是事實!!

板主不用看一些冷嘲熱諷!!

那些冷嘲熱諷夠利害就去跟政府說~

把那裡改成白線吧!!

繼續支持檢舉~

反正違停就是錢多~

增進國庫收入~改善交通品質!

加油~
違規停車會依過失致死送辦,但刑度不高就是了。

汎古實業 wrote:
機車是被貨車撞死的...(恕刪)


有駕照嗎?
紅線本來就不能停不知道?
711卸貨可以去停白線
再用小推車推過來
這麼簡單不懂
要停紅線使用者付費
違停確實是有間接害人出車禍的可能..

最近就有一件案例剛判下來不久,一部汽車臨時停車佔到機車道..

好死不死剛好機車道出車禍,法院判下來那輛臨停的汽車要負一部分連帶責任..

跟撞到人的車輛一起賠償,這件案例剛判不久而已..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6年9月19日,...(恕刪)


感謝樓主


不過中和很多"有力人士"在互通氣息,警察不敢出聲

要檢舉很難
先減速 打燈 看後照鏡有沒有來車
再切左 會死嗎?

65525253 wrote:
違規停車會依過失致死送辦,但刑度不高就是了。

的確,刑責本身不重,因為是單純過失導致.

但是其後的民事賠償,數字大小,就很難說了.
資產不豐的人,可能一次清空.
略有薄產的人,可能財力受重創.

當然,名下沒有財產,也沒有月薪可供強制執行,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是有.
樓主加油,繼續發揮道德勇氣,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6年9月19日,...(恕刪)
輔大捷運站2號出口~~我也是超愛拍的

每次下車都有車讓我拍
15:既然如此.我也開始來檢舉.要死大家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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