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還是有不少無肇事責任的人被起訴
這類案件要不要起訴都沒一定準則啊,真的是看檢察官臉色..

運氣好的直接不起訴,運氣差的管你3721你去法庭再講..
保護受傷的人也不是這樣的保護法吧..

liaof9949 wrote:
我只能勸樓主以後開車時,不論機車是在車道的哪個部分,就算在路肩也該先保持距離注意他的動向,尤其動向奇怪的和接近路口處時越要更加注意,免的無端破財。
今早才遇到的,不過我是選擇不超車。
han888 wrote:
最近在01上看到很多車禍的案例
好像還是有不少無肇事責任的人被起訴
這類案件要不要起訴都沒一定準則啊,真的是看檢察官臉色..
運氣好的直接不起訴,運氣差的管你3721你去法庭再講..
保護受傷的人也不是這樣的保護法吧..
不能期待一定會碰上公正得司法人員
要自己舉證
wetty wrote: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 103年度交上易字第133號
『被告...可清楚看見被害人機車於其同一車道前方』
『不能以被害人機車曾偏離外側車道1 秒,即謂被告再無庸為注意被害人機車』
yayadin wrote:
記得確認警察是否有無...(恕刪)
fortis0706 wrote:
給大家一個建議
1.遇到了就面對千萬不要怕上法院
2.提告不一定成立,起訴不一定有罪,被判有罪也不一定無理(可上訴)
3.一定要投保足額第三人責任險
4.處理一定要冷靜沉著,反正不是殺人放火,不足以懼
5.處理過程最好能錄影錄音(要事先告知在場人員,以利後續作為)
6.一審不一定要請律師,善用法院的免費諮詢
以上是自己多年的經驗(開車二十幾年多少都遇過)
曾經一個人對擺爛的貨櫃運輸公司跟保險公司,歷經一二審耗時一年終於要到高出五成的滿意理賠
也曾歷經半年處理,被開高級休旅車的人撞到從頭到尾不說一句話的人,最後要到對方保險公司的全額理賠
也發生過跟樓主類似車禍,但沒上法院,由保險公司幫忙取得強制險的理賠(強制險有體傷20萬的額度,這個額度沒賠完的最後都被健保局拿去補貼健保)
車禍事故 一定要報警,尤其是有體傷的部分,花幾小時處理勝過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