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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經過與判決-以刑逼民(直行車與突然左轉的阿婆擦撞)

最近在01上看到很多車禍的案例
好像還是有不少無肇事責任的人被起訴
這類案件要不要起訴都沒一定準則啊,真的是看檢察官臉色..
運氣好的直接不起訴,運氣差的管你3721你去法庭再講..
保護受傷的人也不是這樣的保護法吧..
給大家一個建議
1.遇到了就面對千萬不要怕上法院
2.提告不一定成立,起訴不一定有罪,被判有罪也不一定無理(可上訴)
3.一定要投保足額第三人責任險
4.處理一定要冷靜沉著,反正不是殺人放火,不足以懼
5.處理過程最好能錄影錄音(要事先告知在場人員,以利後續作為)
6.一審不一定要請律師,善用法院的免費諮詢

以上是自己多年的經驗(開車二十幾年多少都遇過)
曾經一個人對擺爛的貨櫃運輸公司跟保險公司,歷經一二審耗時一年終於要到高出五成的滿意理賠
也曾歷經半年處理,被開高級休旅車的人撞到從頭到尾不說一句話的人,最後要到對方保險公司的全額理賠
也發生過跟樓主類似車禍,但沒上法院,由保險公司幫忙取得強制險的理賠(強制險有體傷20萬的額度,這個額度沒賠完的最後都被健保局拿去補貼健保)

車禍事故 一定要報警,尤其是有體傷的部分,花幾小時處理勝過後患無窮
我只能勸樓主以後開車時,不論機車是在車道的哪個部分,就算在路肩也該先保持距離注意他的動向,尤其動向奇怪的和接近路口處時越要更加注意,免的無端破財。
今早才遇到的,不過我是選擇不超車。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正面教案

在社會上做事久了就會發現

大家都是能省力就省力 事情越少越好

法界人士也是一樣

所以

希望藉由司法獲得正義

還是要自立自強才行阿

靠自己最好
恭喜大大獲得不起訴處分
小弟來詳細研究一下整個過程,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liaof9949 wrote:
我只能勸樓主以後開車時,不論機車是在車道的哪個部分,就算在路肩也該先保持距離注意他的動向,尤其動向奇怪的和接近路口處時越要更加注意,免的無端破財。
今早才遇到的,不過我是選擇不超車。


覺得情況差很多
對方的車速跟你差不多

我的狀況對方速度是很慢的
你的狀況對方在你眼前快 1 分鐘
對方轉彎時有回頭看,你減速他才過去

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一直跟在機車後
左邊快車道都沒車阿???

我的狀況,對方只出現在我眼前幾秒鐘

第一次 po 網時,更多網友,說他們躲得過
我只能說你們有讀心術

U6 那篇,小 march 轉彎到被撞,只有 3 秒
一堆人也說他們絕對躲得過
除非一開始就知道 march 會轉彎

看行車記錄檔案時,要把反應時間考慮進去
實際狀況不是說停就停

時速 50公里,要停下來,也要有 12.5公尺以下的距離
不是說停就停....


han888 wrote:
最近在01上看到很多車禍的案例
好像還是有不少無肇事責任的人被起訴
這類案件要不要起訴都沒一定準則啊,真的是看檢察官臉色..
運氣好的直接不起訴,運氣差的管你3721你去法庭再講..
保護受傷的人也不是這樣的保護法吧..


誰在乎真相


不能期待一定會碰上公正得司法人員
要自己舉證
起訴,就是檢察官認定肇事責任
han888 wrote:
最近在01上看到很多車禍的案例
好像還是有不少無肇事責任的人被起訴
這類案件要不要起訴都沒一定準則啊,真的是看檢察官臉色..

所以,看『檢察官臉色』是對的...
liaof9949 wrote:
不論機車是在車道的哪個部分,就算在路肩也該先保持距離注意他的動向

聰明!
畢竟,大部份時間,機車都還是同車道前車



參考案例: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 103年度交上易字第133號

『被告...可清楚看見被害人機車於其同一車道前方』
不能以被害人機車曾偏離外側車道1 秒,即謂被告再無庸為注意被害人機車
轉眼這事過了兩年多了...
回想這件事,是壞運中存有好運氣...
當初裝行車記錄器是因為,有次在八卦山隧道
速限 80公里, 前車開 60公里
叭了兩聲提醒他...結果降為 50公里
想說應該裝個行車記錄器保護自己...
也沒想到要照到抬頭顯示器車速
裝上去剛好就照到車速...

wetty wrote: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 103年度交上易字第133號
『被告...可清楚看見被害人機車於其同一車道前方』
『不能以被害人機車曾偏離外側車道1 秒,即謂被告再無庸為注意被害人機車』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984137&p=1

看了這個例子
覺得自己有受到保佑...

裝行車紀錄器
行車記錄器剛好又有錄到,抬頭顯示汽車速車速
可以證明我是逐漸減速
沒減速畫面資料...可能真的在劫難逃




用不起訴書個資查詢阿婆的車籍資料
https://www.mvdis.gov.tw/m3-emv-vil/vil/penaltyQueryPay
沒駕照
不繳保險費
不繳燃料費
不繳違規罰款

我覺得阿婆對其他守法繳稅的用路人很不公平
出車禍後,她還是繼續騎車
警察攔停開單,對她也是沒用



yayadin wrote:
記得確認警察是否有無...(恕刪)

fortis0706 wrote:
給大家一個建議
1.遇到了就面對千萬不要怕上法院
2.提告不一定成立,起訴不一定有罪,被判有罪也不一定無理(可上訴)
3.一定要投保足額第三人責任險
4.處理一定要冷靜沉著,反正不是殺人放火,不足以懼
5.處理過程最好能錄影錄音(要事先告知在場人員,以利後續作為)
6.一審不一定要請律師,善用法院的免費諮詢

以上是自己多年的經驗(開車二十幾年多少都遇過)
曾經一個人對擺爛的貨櫃運輸公司跟保險公司,歷經一二審耗時一年終於要到高出五成的滿意理賠
也曾歷經半年處理,被開高級休旅車的人撞到從頭到尾不說一句話的人,最後要到對方保險公司的全額理賠
也發生過跟樓主類似車禍,但沒上法院,由保險公司幫忙取得強制險的理賠(強制險有體傷20萬的額度,這個額度沒賠完的最後都被健保局拿去補貼健保)

車禍事故 一定要報警,尤其是有體傷的部分,花幾小時處理勝過後患無窮

感謝大大的寶貴經驗和建議
這一大篇先收藏起來再說~

Ching0222 wrote:
轉眼這事過了兩年多了...
回想這件事,是壞運中存有好運氣...
當初裝行車記錄器是因為,有次在八卦山隧道
速限 80公里, 前車開 60公里
叭了兩聲提醒他...結果降為 50公里
想說應該裝個行車記錄器保護自己...
也沒想到要照到抬頭顯示器車速
裝上去剛好就照到車速...

看了樓主的例子之後真的覺得人心險惡啊~
在路上開車還是小心注意周遭狀況比較好...
感謝樓主分享實際經驗及案例
這一篇先收藏起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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