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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立法禁止開車看GPS、電視、卡拉OK

我很贊成這項規定.開車就是開著一部機器.也是部可能殺人的機器.回歸汽車是個交通工具的初衷.本該禁止使用電視.使用電話.或者加裝一些亂七八糟的附加配備.就專心的駕駛.不過是幾分鐘到幾小時的事.專心一致的駕駛有這麼難嗎?
以前年代車子沒電視沒GPS沒CD音響.車就不會動不能開了嗎?
我想大家真的是日子過的太舒服了....這規定我百分之百的支持....

如影隨行 wrote:
以前年代車子沒電視沒GPS沒CD音響.車就不會動不能開了嗎?
我想大家真的是日子過的太舒服了....這規定我百分之百的支持.....(恕刪)


是沒錯啦!!大不了拿起地圖(快翻爛的紙)在路邊看的半天還搞不清楚這裡是什麼地方
沒CD音響放卡帶就只能聽A面B面.....

屎嘎抓 wrote:
是沒錯啦!!大不了拿...(恕刪)

這樣會死嗎?但你邊開車邊操作GPS是有可能造成別人的死亡的.比起來你選那一種?
很多事情不一定要等到事情發生才知後悔....
應該還要禁止邊開車邊說話聊天
這樣也很危險。

也常有這樣分心差點闖禍的啊︿_︿
慈光之塔的驚嘆 wrote:
應該還要禁止邊開車邊...(恕刪)

說這個就很無聊了...法律上能禁止的是實際上"能夠阻止的行為".全世界上有任何國家有法律禁止開車說話.對談?如果有的話那就是要考慮進去.但事實上是沒有!!
這是為了可以增加怠速的罰單嗎?
將來可能都變成需要停在路邊切換車上的"娛樂設備"給同車的人看..

政府為什麼都可以把好好的政策搞成亂七八糟兼四不像?
原本立意良好的東西..經過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一搞..
都成了奇怪的政策?

誇張的點的說法..
警廣也可以不用了..
我用聽的可能也會分心阿..

如影隨行 wrote:
我很贊成這項規定.開...(恕刪)

支持您的看法!
但法訂定是一回事,執行又是一回事!
行車看電視早就禁止!但是實際狀況呢?
現在又要搞GPS,然後執法者又來個執行困難!
我不認為這項規定有何不可!
但規定又不執行那還真是胡鬧!

hwsbetty wrote:
這是為了可以增加怠速...(恕刪)

別的先進國家立這條法.怎麼做.有沒有配套措施?台灣就跟進不就行了...
在國外.州際公路多的是.一開少說好幾天.但很少看過有人在車上裝電視的吧...別人禁止就不怪.我們禁止就很怪?
jerryred168 wrote:
支持您的看法!
但法...(恕刪)

其實正確來講.應該是GPS要改成聲控.且也是主要用聲音來輔助駕駛者才是最正確的...

m0663 wrote:
問題是出在:交通部路...(恕刪)


民眾加裝娛樂性設備必須與排檔連動,使用手煞車、前進、後退檔會自動關閉娛樂顯示螢幕。

安全性的顯影設備=娛樂性設備?
怎麼看邏輯都不對!


進口車大都原廠配備管不到~除非強制要求民眾改裝車輛~
剛好顛倒!原廠如DVD娛樂性設備,行進間是無法觀看的,
可以看的都是私自改裝或加裝的!
hwsbetty wrote:
這是為了可以增加怠速...(恕刪)

如果你連聽個廣播都很容易分心.那還是奉勸你連車最好也不要開了..才是..
那要像你這麼說.走路想事情不也會分心?你還走不走路?(我就常被拿著智彗型手機的人走路邊用手機給撞到過)
開車就是希望最好你要專心.你卻一定要講些這樣的話?要知道撞車不止是你自己有沒有受傷.還有無辜的人也可能受你連累.這樣講你有瞭解了嗎!
難怪人家都說台灣人做事情都比較自私.只想事情對自己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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