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贊成這項規定.開車就是開著一部機器.也是部可能殺人的機器.回歸汽車是個交通工具的初衷.本該禁止使用電視.使用電話.或者加裝一些亂七八糟的附加配備.就專心的駕駛.不過是幾分鐘到幾小時的事.專心一致的駕駛有這麼難嗎?以前年代車子沒電視沒GPS沒CD音響.車就不會動不能開了嗎?我想大家真的是日子過的太舒服了....這規定我百分之百的支持....
如影隨行 wrote:以前年代車子沒電視沒GPS沒CD音響.車就不會動不能開了嗎?我想大家真的是日子過的太舒服了....這規定我百分之百的支持.....(恕刪) 是沒錯啦!!大不了拿起地圖(快翻爛的紙)在路邊看的半天還搞不清楚這裡是什麼地方沒CD音響放卡帶就只能聽A面B面.....
慈光之塔的驚嘆 wrote:應該還要禁止邊開車邊...(恕刪) 說這個就很無聊了...法律上能禁止的是實際上"能夠阻止的行為".全世界上有任何國家有法律禁止開車說話.對談?如果有的話那就是要考慮進去.但事實上是沒有!!
這是為了可以增加怠速的罰單嗎?將來可能都變成需要停在路邊切換車上的"娛樂設備"給同車的人看..政府為什麼都可以把好好的政策搞成亂七八糟兼四不像?原本立意良好的東西..經過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一搞..都成了奇怪的政策?誇張的點的說法..警廣也可以不用了..我用聽的可能也會分心阿..
如影隨行 wrote:我很贊成這項規定.開...(恕刪) 支持您的看法!但法訂定是一回事,執行又是一回事!行車看電視早就禁止!但是實際狀況呢?現在又要搞GPS,然後執法者又來個執行困難!我不認為這項規定有何不可!但規定又不執行那還真是胡鬧!
hwsbetty wrote:這是為了可以增加怠速...(恕刪) 別的先進國家立這條法.怎麼做.有沒有配套措施?台灣就跟進不就行了...在國外.州際公路多的是.一開少說好幾天.但很少看過有人在車上裝電視的吧...別人禁止就不怪.我們禁止就很怪?jerryred168 wrote:支持您的看法!但法...(恕刪) 其實正確來講.應該是GPS要改成聲控.且也是主要用聲音來輔助駕駛者才是最正確的...
m0663 wrote:問題是出在:交通部路...(恕刪) 民眾加裝娛樂性設備必須與排檔連動,使用手煞車、前進、後退檔會自動關閉娛樂顯示螢幕。安全性的顯影設備=娛樂性設備?怎麼看邏輯都不對!進口車大都原廠配備管不到~除非強制要求民眾改裝車輛~剛好顛倒!原廠如DVD娛樂性設備,行進間是無法觀看的,可以看的都是私自改裝或加裝的!
hwsbetty wrote:這是為了可以增加怠速...(恕刪) 如果你連聽個廣播都很容易分心.那還是奉勸你連車最好也不要開了..才是..那要像你這麼說.走路想事情不也會分心?你還走不走路?(我就常被拿著智彗型手機的人走路邊用手機給撞到過)開車就是希望最好你要專心.你卻一定要講些這樣的話?要知道撞車不止是你自己有沒有受傷.還有無辜的人也可能受你連累.這樣講你有瞭解了嗎!難怪人家都說台灣人做事情都比較自私.只想事情對自己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