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laspanda wrote:
你中文好 但你只看了標題 卻沒有仔細看樓主發文的內容與意義
再說 "超速違規" 是跟內側道為超車道"是兩碼事
1. 超速違規由警察抓 不關你的事
2. 你還是擋到後方的車輛
你硬要混為一談 無解.
一樓原文:
前略...我認為雖然限速110KM 縱使你已經開到 120KM 都應該讓給開比你快的人如130.140.150...KM的人過而不是說已經開到最高限速120KM了就可以一直佔用內車道...後略
打地基的說"縱使你已經開到 120KM",那麼意思就是在講錶速了,就不用再講誤差問題..
那麼我在內線道維持120的快樂錶速,還要有義務,有公德心地讓給後面明知自己是快樂錶速130,140.150...km的人過嗎?
這種情形下是誰搞不清楚權利義務和公德心?
這跟超速違規沒有關係嗎?
再打個比方講好了...
某年某月,高公局為了因應台灣的駕駛民情,在高速公路上每100公尺立一支數位攝影兼測速測距照相桿..並且高速公路超速罰則提高到毋論誅九族.
這時您用快樂錶速120km/hr走在內車道,中線車道右後方5公尺有一部快樂錶速105km/hr,前方95公尺有一部快樂錶速105km/hr..and so on and so on......此時後方一部車頂掛著跑馬燈寫著"經合格機構檢定的標準錶速140km/hr且黃袍加身神龍護體"向您逼近,兩側照相桿跟星光大道迎賓會一樣亮眼,同時它又閃大燈霧燈方向燈和車頂閱讀燈要您讓路...
加速通過...超速,誅九族
直接切入中線...未保持安全車距,誅九族
降低車速找中線空檔切入...未依最高速限行駛.誅九族
依原車速行進,不禮會後方違規車...被後面的正義"超"人罵沒公德心,比誅九族更難過.
請問您讓是不讓?
請小心回答喔~
美國人為什麼這麼愛讓台灣人拿來比,因為文明人的道德標準早就深植在駕駛的心裡,不需要物化到五步一崗十步一哨才能讓人瞭解什麼叫公德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