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
我幹嘛要超速與任意...(恕刪)
網路上看不見你,但用詞請客氣點,什麼趕去投胎。
通常超我車的我都認為對方有急事,而我上高速,通常都是上限+10。因為這是成文的容許值。
我也曾經狂飆過,因為我載我媽出門後,我媽跟我說她煮東西忘了關火就跟我出門,害我狂飆回家,煮的東西還真的燒成碳了,還好沒引起火災。
你就不要那天遇到要見家人最後一面的時候,路上遇到跟你一樣想法的人,雖然你做的事都是基本符合法律,但我就不信你切不回右側,別拿安全距離做文章,不然你在多數交流道根本切不進主線道。
請用同理心來看待事情,不是你對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