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t120 wrote:
這棟樓瞧了很久,深深...(恕刪)
真是笑死人,現在是怎樣?不守法的都對就對了,一直說我佔用如何如何,難道後車就能逼車?而我在前面po一推相關證據顯示明明就是只有bmw的車牌會反光,你們也提不出bmw車牌不會反光的證據,要你們提出gps能檢舉超速的證據也沒有,在bmw車上就沒逼車等違規行為?在我身上就有佔用的行為?更好笑的是某些人肉搜就可以,你們提不出證據只會瞎扯蛋在哪人身攻擊,完全文不對題的回答難道我不能黑嗎?
jdt120 wrote:
這棟樓瞧了很久,深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