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想不出來 wrote:
最高線速90,內線90 中線80 外線60~70。摟主在中線77被開罰。確實不合理,輪胎會因為胎壓車重會造成儀表時速高於實際速度。我認為樓主儀表一定有過80。 怎樣看這張罰單要去申述。
真是太神奇了,
這速限是你自己訂的嗎?
我查到的資料都已經PO在前面的樓,
你怎那麼喜歡被打臉....

就是有你這種不懂交通規則的人路上才一堆龜車....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
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
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
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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