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 FORCE wrote:
在我的觀念裡以及我...(恕刪)
硬要鑽沒錯...
看看前一台藍色貨車...右燈也打了...機車還是硬鑽....
被砲剛好....怪誰呢?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當初我沒Follow這案件
沒看太多
但是樓上補充的很好
轉彎車沒過失是因為「沒被起訴」
如果被「起訴」但是「無罪」才是真正0肇事責任吧
katana057 wrote:
我不是那樣說的喔,
我是說"圖像"與"比例尺"就可以判斷距離,虛線寬度是10公分對吧?
而我說的距離,是隨口說說,並沒有實際下去檢驗。
katana057 wrote:
請回答 左右安全車距 半公尺,平時怎麼抓?
還是我國訂了個平時不能規範的法律?
速度平時還有測速呢!
那距離呢?
katana057 wrote: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317922&p=36#66488750
看好看懂看滿。
katana057 wrote:
鑽車不對啊,但台灣機車太多,且8成以上都鑽車加上警察不取締。
katana057 wrote:
任意? 他有打燈喔,
且他看空間機車不能過,
才過去的,看不出來嗎?
前面機車也一直不過,因為他也覺得不安全。
katana057 wrote:
但那車道,沒有他車合法合規的行駛空間。
katana057 wrote:
A1事故是必定起訴的,起訴也必須對責任較大的那方起訴。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隨口說說的距離也可以拿來判斷做為標準
你有取得車主的行車畫面嗎?
你的圖像和比例尺又如何一定適用在此畫面?
都說了連警察也不會光看圖像就能在初判表上畫出實際距離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你愛挑有爭議的案件嗎?
重機比照汽車
行駛在機車優先道就已經違規了
如果今天換成是樓主轉貼的白牌機車
結果會一樣嗎?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因為汽車平常就習慣佔滿整個車道
然後又愛違停壓縮機車路權
四輪嘴臉不是一兩天才出現的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還是老話一句喔
打了燈就以為吃了敵星星可以想轉就轉嗎?
空間機車過不去就是因為他任意靠向外側車道呀
汽車始終就是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那就怪了
外線道路權是誰的?
1.違停的汽車
2.被違停汽車壓縮空間的機車
3.被違停汽車擋住所以佔用兩線道前進的汽車
4.它已經不算一個合法的車道了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katana057 wrote:
A1事故是必定起訴的,起訴也必須對責任較大的那方起訴。
闖紅燈不會因為沒被開單就不算違規
車禍不會因為私下合解就不算肇事
肇責不會因為沒被起訴無法判決就是0
katana057 wrote:
前面就提示你囉,你自己都貼過標線寬度囉,
以標線寬度作為基準,往旁水平位置,
包含誤差率也加進去,寬鬆一點,算個30%好了,
30CM加上誤差也有39CM,
機車寬度隨便都50CM喔,車縫明顯不到1m的,
機車就絕對不合規。
katana057 wrote:
我也先說了路權不同唷,
要同等條件唷,那機車道也停滿違停,且根本沒有安全的縫可以鑽,
你應該知道機車道是屬於外側車道的什麼吧?
前面已經提過那名詞囉。
katana057 wrote:
我也超討厭違停駕駛,
請去多檢舉。
katana057 wrote:
沒有喔,前面空間就已經過不去囉。
katana057 wrote:
請去檢舉違停,一樣別人違規不代表你的違規是合法,
同樣的我也說前方汽車駕駛有違規,但絕對不是不禮讓的規。
katana057 wrote:
完全文不對題,前面已經兩位大大針對你這毫無邏輯的談吐說明囉。
前面回文也對你說過囉,轉彎車駕駛沒死,
若是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那責任較大,應起訴轉彎車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