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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警察無理取締改裝

看了這麼多流言大家各炮各的,答案還是無解。法治落伍與模糊是事實,因為部分人士不自律造成民怨是事實,檢舉制度也應該要修正,如果錯誤檢舉應受罰這樣才能遏止不當檢舉,不然我看某某人不爽每天就檢舉搞她就好了,反正也不用被罰。回歸原po的管真的音量蠻大的,我也有改管但是加了消音塞和觸媒,跟速克達音量差不多,但警察狂催油門聽噪音這也是錯的,驗噪音的轉速是最大馬力時轉速的一半,所以各有對與錯。總之,音量大就錯了,但是政府要有完善的規章與規範,要從源頭規範,檢舉與攔查程序也要符合,錯了也要撤銷。
這警察幹得好,該好好獎勵。
對小屁孩太客氣了,一再囉唆妨礙勤務,早該銬起來了。
警察幹得好 開得好 開死牠們 死一個少一個 死二個少一雙 改裝爆音管的就像樓主那種的 開完單送去中所鞭刑200萬下,樓主再來跟我說你要繼續改來,何況上面有圖為証,你錯了 所有替版主辯駁的都大錯特錯 錯的荒唐簡直是不倫不類,把版主托下去鞭刑鞭刑鞭刑˙鞭它個200萬下啊~~~~~~~~~~~~~~~反正改管就是鞭刑啦不用廢話
支持警察嚴格執法,對於這種噪音管,只開單驗車算便宜了,整台車子還是能騎走,改管的噪音繼續擾民。
申訴成功不代表合法
申訴成功不代表合法
申訴成功不代表合法

申訴成功......是因為程序不公, 警察未使用檢測器, 所以, 不要以為 "申訴成功就代表合法"
我看了那新聞 我快氣到沒心臟病陽萎吐血羊癲瘋 記者是他媽誰呀 再亂報什麼東西啊 你是想看我吐血到你家嗎 民怨四起什麼東西啦
誰在民怨啦~~~~~~~~~~~~~~~~~~~~~~~~~~~根本只有改管的屁孩屁塌仔在怨而已啦~~~警察不用為了這新聞檢討真的 不然妳們會無地自處 你們會做得很沒尊嚴 照你們原本的方式 瘋狂罰改裝車~~~~~~~~~~~~~~~~~
雖然我不知道真實情形如何?
如果樓主是檢驗之後就拔掉,也別太得意
不過我認為大部分的人不會自找麻煩
明知道現在警方正加強取締
還會故意裝了後又拔掉

警察的處理方式不對
對民眾也非常的不尊重,一付我行我素的作法
跟流氓沒什麼兩樣,強行開罰(差只在沒動手動口而以)

消音塞有很多種
很多人可能連消音塞長怎樣都不知道
就在那裡亂跟風
不管如何
警察應該都要能有公平公正的檢測儀器才行
或是請專業人員配合檢查才行





再來是去檢驗時,應該都會錄影或拍照上傳(就跟排氣檢測一樣)
如果警察調出來時的排氣管長像跟當晚時的一樣時
警方就站不住腳,申訴就會成功
我之前有提過
申訴,只是監理所寫個公文將罰單跟民眾的申訴意見送給開單警局重新檢視,
正常而言,通常不會有一個警局會自打嘴臉而徹單,
除非民眾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他是合法的

mitsuryan wrote:
我看了那新聞 我快...(恕刪)


警察執法的方法,應該要改善!比如由環保署人員陪同,或者由監理人員到場檢測
在儀器檢測的證據下,改裝車就沒有理由規避了
改裝的法律限制要修改,但是噪音擾人的.應該嚴格取締
我相信支持的民眾會比反對的人多很多!!
當然可以要求己警察,取締噪音與取締酒駕一般標準,都需科學儀器檢驗才算數,
更希望製造噪音的處罰,也能比照酒駕標準處罰。

lanp wrote:
警察執法的方法,應該要改善!比如由環保署人員陪同,或者由監理人員到場檢測

太難了....馬路上都有警察24小時在巡查,看到砲管就直接開驗車單了,如果還要環保署人員或是監理人員,這樣一個月應該開沒幾張單!
環保署人員或是監理人員的加班費要找那些大屁孩、小屁孩、老屁孩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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