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j0109 wrote:
沒畫紅線誰都可以停 不在意別人是否不方便
也不留電話
所以本來很多人 門口是想讓人臨停給方便的
搞到最後
連臨停位置都沒了
因為店家乾脆自己先全時停台機車
反正沒紅線 任誰都可停
先停先贏
誰都別想來停
也不會衝突
真是可惜了
可以停機車呀.. 車子可以停為何機車不能停.. 都可以停..
但是店家如果停一台機車.. 我也還可以停5台機車呀.. 最後變成機車停車位.. 沒有汽車車位.. 也可以呀/
我家附近就是這樣..反正沒劃機車格 也沒汽車格 又沒劃紅線.. 最後變成整排機車停車位..
我覺得公平呀.. 很好.. 重點是門口/邊牆不屬於1樓的.. 這個觀念大家要有..
你這處理方式就有水準多了..
講啥法律是最低標準.. 笑死人了.. 難道道德就是1樓門口 就是一樓的唷..
用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處理 是正解..
我跟你說 我家附近的路霸.. 連里長都挺.. 路口紅線還被他們打折劃2公尺.. 硬是要停..
最近終於抗爭成功延伸到5公尺. 前後搞了5年以上.革命尚未成功..
704 wrote:
以前我家門前也是如此!剛開始我很喜歡清晨喚醒它們來移車;後來我累了它們也累了,只好請警察先生來;起初警察說白線他們只能勸導(車子都停到路中間了),後來魯了很久才願意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之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來開單取締,但換別組警察來又說白線........;最後最後痛下心來申請劃紅線,終於路口淨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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