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分身 wrote:
現在是你們認定別人比你們快就是超速
是你們對別人合法行駛有爭議
認為內側車道超車優先,可沒有指著你們說你們非法呦
然後你們這些指著比你們快就是超速的人
整個討論串都爬到翻過去了
也沒有看到你們有儀器可以舉證別人超速
說的好阿...
想要從內側超車的人 只是希望擋路的人可以讓一下 並沒有意去管你們開90km 100km 還是 120km... 合法還是非法 違規還是不違規. 我不相信有幾個人 無聊到你們讓他超車 他還要管你們是不是開的太慢. 況且都已經說了 你要開最低速線 也可以啊 你開外側道就好了嘛 若開內側的人有點自覺的話 不論開60km的 還是開120km 根本井水不犯河水 各開各的道阿
但開在內側卻不肯讓道的人 就拿"超速"的法條來當令箭 死咬著這個論點 一直以後面想超車的"違規"來合理解釋自己的行為
重點: 是你擋到人在先 不是人擋你啊 你不擋人在先 人家怎麼會請你"借過"呢? "借過"是講的好聽 你能不"借"嗎? 至於其他人"違規與否" 並非你的權責範圍 而且人家違規並不會改變你擋到人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