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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開車誤輾警察腳猛道歉 員警堅持提告法院判拘役10日

摩比21 wrote:
行車規矩願意禮讓


禮讓? 後方交通受阻了!
那些場合該禮讓,看看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再說。
對向車輛跨越虛黃線未等來車道淨空,跨線未打方向燈,看不懂在禮讓什麼?
我跟你說當事人再怎樣道歉都沒用

一發現沒事,理都不理你

我個人就遇過

對方滿嘴多有誠意

調解時也說有誠意...但不簽和解

上法院也說有誠意...但不給錢

法官好說歹說才肯簽和解

我跟你說嘴上的誠意絕對不是誠意

你要看他實際上在做什麼
Black Ocean wrote:
議員已出面澄清沒有關...(恕刪)

我猜這裡是溝通問題。
工作時不知道是否有碰過,
我的進度遇到問題,我跟廠商說明可能會延遲,
廠商跑去跟老闆詢問延遲的話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老闆找主管問怎麼會延遲,
主管跑來問我,是不是一定要怎樣做?可不可以更換做法,把進度由10天變成5天
然後我大概得準備不用睡覺了

廠商沒有施壓,老闆也是關心出什麼問題,主管只是希望我能縮短時程,可是我覺得廠商幹嘛去找老闆,害我不用睡覺得趕工?
至於其他警察出來說話,如果只看手機錄影,我也覺得看到8+9
可是看了行車記錄器,我覺得有太多預設立場與誤會,導致兩人後面溝通障礙,甚至在行車記錄器,沒錄影到的地方,我發現有人搞錯說話者是誰,所以沒看清事件原委。
Black Ocean wrote:
議員已出面澄清沒有關...(恕刪)


議員表示有跟警員的長官施壓,你不覺得這樣是公報私仇嗎?
這位警察有點天
看似要排除壅塞的竟變成壅塞主角
腳被壓到根本是你自己的問題
竟然也敢大小聲
最後法官判決過失傷害拘役10日才令人傻眼
一個莫名其妙的人跑到你左側腳給你壓
在01混那麼久也知道直行車路權的觀念
街口 wrote:
這位警察有點天看似要...(恕刪)


我推薦你去考法官,台灣很需要你。
我推薦你去考法官,台(恕刪)考得上我捐500份雞排
潛出水面 wrote:
我跟你說當事人再怎樣...(恕刪)

真的,學生時代就跟一個大學老師碰過,『不用叫警察了,相信我,我用老師的人格保證,修車跟醫藥費我都會負責』。
回去看醫生跟車子送修後聯絡,『那是你的問題啊,不然我是XX教的,我多幫你唸點經,然後給你2000元當作道義上的補償』
那時沒攝影機,我離開現場了,啥都沒法證明。
破費阿 wrote:
誰沒事會把腳放在車輛(恕刪)



誰沒事會把腳放在車輛?你啊

過來給我鴨鴨看

換你被壓壓看就知道,不要嘴砲。

只會說風涼話,壓到就是不對
bobspplkk wrote:
正常人應該不會被正發(恕刪)


換你被壓壓看就知道,不要嘴砲。

只會說風涼話,壓到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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