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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是公共而非私人處所車輛應明訂法律價值賠償上限

tkukuo wrote:
小弟也不想多買份保險來分攤...(恕刪)...為何他們開超跑帶來的風險是要其他不開的人多買份保險來分攤?

tkukuo wrote:
另外人損跟財損要分開來處理,因為兩者是完全不同的事,就算到時真的訂出上限,也應該是只針對財損,人損要另外處理。

第二段表面上講得好聽,可惜第一段關於保險的發言就露餡了,假設出事有人損,這位朋友會阿莎力無上限的擔起人損賠償? 實是問號。

當初賠償上限支持者一常見論述是:

「為何我要為了你去花錢保超額?」

但他們以及這位朋友並不知道(或知道但故意裝死),保險,尤其超額的購買費用中,最大宗費用就是拿來分攤預期賠人的成本(註1),預期賠豪車超跑的費用精算下來根本只是小菜一碟。然而我們卻看到,這群朋友把買超額的理由賴給是為了賠豪車,完全忽略了"超額可以賠人"這面項。

不管是故意還真沒意識到"賠人"這更容易發生的情境,自己壓根都不想買保險做好人損的風險分散了,萬一出了不幸事故而需要賠人時,這些人真的有做好準備甚至有那個責任心去擔起應有的責任?

真有心去面對人損,更該去買保險買超額,所以這位朋友後面那幾句高機率是好聽場面話,甚至是知道談人損上限政治不正確,會讓人連同發現財損上限的盲點跟不合理處,先切割再說。


註1:

目前汽車超額保費平均約$3000,機車約$1500。這保費怎麼來的?

是保險公司去精算,在路上撞到車、人、財物...等,超過第三責任付上限的預估賠償費及機率加權得到的:

p(賠人金額, 機率) +
m(賠車金額, 機率) +
o(賠物金額, 機率) +...


上述只是粗略描述,保險公司有自己的複雜模型及歷史賠償資料大數據,另外還有其他考量譬如法律成本、作業成本等,在此不贅述。

依照賠償上限支持者部分朋友想法,他們不要多花錢賠豪車。

好,假設就如他們所願,超額保費減免上述模型m(或m項)的金額。 (3/19增加註解: 其實還高估,因為這項涵蓋所有高價車,並非只有豪車超跑)

寫到這裡,大家定已看出問題: m項精算出的金額根本不會大,豪車超跑更是小咖,p項金額才是最大。

路上行人數量遠高於高價車,而比行人數多更多的是肉包鐵的機車,佔私人交通工具六成以上。

行人數量>>>高價車,機車數量>>>>>>>高價車,傷到人的機率自然>>>>>>>>>>>傷到高價車。

所以,精算下來,數字最大的會是p項,超額的最大成本來自賠人!

依據本魯保險業友人估算,m項目佔保費成本的兩成就很了不起。

那麼,各位想想,一群完全不願買$3000 $1500超額的,就會突然變得很願意去買$2400 $1200超額嗎?

以上論述同樣套用於任意險。


il-lee wrote:
人跟物是不同主體
人的價值應優於物

如內心真這樣想,樓主請呼籲跟你同理念的人,先一起做好人損的風險分散買保險。

若看了上面分析還不買保險,那顯然"不爽為了豪車"就是藉口了,內心深處其實也不爽為了賠人買保險,搞不好也認為人損也要設上限只是知道政治不正確故意說說場面話。
a32amg wrote:
tkukuo wro...(恕刪)

全臺有800萬輛汽車,1400萬輛機車,共2200萬量輛車子,每輛車只要為豪車多加500元的保費就是110億,為什麼大家要多花這錢去養保險公司,若是車損設上限150萬,只要雙北蛋黃區有房子的人,都賠的起,幹嘛去保,保險大都是劣幣逐良幣,一堆高里程,開很快到處趕路的,憑什麼跟我們一年一台車開不到3000-5000公里只是偶而代步的綁差不多的保費。
il-lee wrote:
人跟物是不同主體
人的價值應優於物
這事基本原則
也就是在馬路上的行人, 駕駛, 乘客
應更優先於車輛被法律所保護
凸顯人的基本尊嚴

以台灣馬路而言
沒有超跑可以發揮的空間
承認買超跑在台灣就只是為了炫富
要有面子很難?

話說炫富
有被國家保護的必要嗎?


歐..你還沒考量富豪手上戴了甚麼手錶
也許是千萬JD名錶
還沒有折舊空間給你算

紅字這只是內心不平衡罷了

當自己收入到一定程度,說真的買超跑很多也根本不是想炫富,而是自己收入就到這等級..
周杰倫也一堆超跑,人家收入有到,聽到名字就知道有錢,還需要靠車炫富嗎???
就像郭台銘搭TOYOTA..搭勞斯萊斯,都是郭台銘,光聽名字就夠有錢還需要靠車炫富???

富豪是比遊艇飛機的..你還沒機會撞到...


法律是保障個人身家財產不受他人侵害...就那麼簡單
不受他人侵害的定義不是保障均富,而是害對方東西價值毀滅多少就是賠多少
就像砂石車賠普悠瑪上億也得賠......

想要保障均富,請移駕共產主義深的國家,甚至讓國家派糧,大家平等
WOWO88 wrote:
全臺有800萬輛汽車,1400萬輛機車,共2200萬量輛車子,每輛車只要為豪車多加500元的保費就是110億,為什麼大家要多花這錢去養保險公司

保險就是把機率少但金額高的風險
用分攤的方式(=繳保費)讓多數人承受

假設每輛汽機車為豪車多加500元
(以機車的能耐,很難把豪車撞到全損
所以機車的保費會比汽車低很多)
假設一億元的豪車有百輛以上
照你說的110億保費
等於可以承受110次億元豪車的全損事件

事實上豪車全損的機率非常低
一年恐怕還發生不到幾次
所以為豪車多加500元很明顯是"超額利潤"
除非這500元是政府規定的公定價(不能改價碼)
不然我國產險公司有10幾家,算自由競爭市場
生意比較不好的產險公司用500元招不到客戶
就會降價用400元去招... (餘依此類推)
直到某個價格
很多保險公司認為沒賺頭不想再降為止
il-lee wrote:
這跟仇富無關
舉例來說
富豪可以買古董花瓶放家裡
沒人會有意見
可是如果買了又要放人行道
故意秀給大家看
有小朋友打破了
豈不跟碰瓷一樣
馬路和人行道不是給人展示財力的處所啊


錯。

自由民主的國家,任何人都無法規範個人炫富的自由。
即使社會觀感不佳,炫富不違法。
TC
WOWO88 wrote:
全臺有800萬輛汽車,1400萬輛機車,共2200萬量輛車子,每輛車只要為豪車多加500元的保費就是110億,為什麼大家要多花這錢去養保險公司,若是車損設上限150萬,只要雙北蛋黃區有房子的人,都賠的起,幹嘛去保,保險大都是劣幣逐良幣,一堆高里程,開很快到處趕路的,憑什麼跟我們一年一台車開不到3000-5000公里只是偶而代步的綁差不多的保費。


全臺有300萬兒童,2000萬成年人,共2300萬的人,每個人只要為建保多加100元的保費一年就是276億,為什麼大家要多花這錢去養健保公司,若是生病設上限150萬,只要全台蛋黃區有房子的人,都賠的起,幹嘛去保,保險大都是劣幣逐良幣,一堆高年齡老是亂吃不健康食品的,憑什麼跟我們一年一個月用不到幾百元健保費的只是偶而看診的綁差不多的保費。
WOWO88 wrote:
全臺有800萬輛汽車(恕刪)


你只要想不小心撞到車有錢賠不就好
而且開車在路上又不一定只會撞到豪車
給你不小心撞到一排摩托車+幾台國產車,這時候有超額不是很好用
pighead.jen wrote:
你只要想不小心撞到車(恕刪)

只要把一台滿載的遊覽車撞下山谷就夠了
保證賠到脫褲爛.....
超額都不夠賠

好像沒人喊說遊覽車不準上路

話說遊覽車一輛500萬起跳..要破千萬都有,怎沒人哀

對了,還有鄉下的特殊"農機",那也是千萬元的產物

很多就是仇跑車,豪車。
不仇千萬工作用車拉.
a32amg wrote:
依照樓主本文

你都這樣說了,再去看看吧!還扯到高價公車、工程車、載高價物的貨車
CcCManCcC wrote:
只要把一台滿載的遊覽車撞下山谷就夠了
保證賠到脫褲爛.....
超額都不夠賠

好像沒人喊說遊覽車不準上路

話說遊覽車一輛500萬起跳..要破千萬都有,怎沒人哀

對了,還有鄉下的特殊"農機",那也是千萬元的產物

很多就是仇跑車,豪車。
不仇千萬工作用車拉.


對呀...
把豪車給鎖在車庫不給上路
發生車禍就可以放心不用賠到脫褲子...?

怎麼會把事情想得這麼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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