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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ERIC_XYZ wrote:
如果真的都用 絕對不違規的開車方法...
就準備塞車塞到爆....

我還真不信開車都有不會違規的人
有的只是 你違規了自己還不知道


所以不塞車需要用到那些違規技巧,請明示?
Jack 你好棒 wrote:
好耶,

記得PO出遊行路線,

我去那邊違停,

看他們會不會看我不爽,



笑死人了,自己礙到別人就沒關係,

別人礙到他就不行,

900 塊違規停車費俗啦,我出得起。





到時都被這些參加的違規魔人停滿了啦,不過去會場繞一圈,回來又可檢舉一輪
biochris wrote:
現今的檢舉機制的確有不完美的地方,我認為應該要把檢舉機制推向更好的方向,而不是直接廢除。
民眾檢舉,警方本來就有權決定該不該開單,也可以依照"微罪不罰"的原則,開勸導單給民眾,
這都是可以讓檢舉機制變的更完善的方式,大家不去討論這個方向,一昧的要廢除檢舉機制實在不可取。


當然呀,廢除了他們就可一路爽爽違規,要停就停要轉就轉,講的好像很凜然,

充其量不過是有膽違規沒肩膀繳罰單的而已
眼觀耳聽 wrote:
.....民眾檢舉,警方本來就有權決定該不該開單,也可以依照"微罪不罰"的原則,開勸導單給民眾,....(恕刪)


哈哈哈哈哈!不好意思,實在忍不住

要警方開勸導單?警方擴大解釋12條
因為無法勸導所以不用勸導,也就是他不在現場,他在冷氣房開單所以無法勸導



地院判例算老幾?
ryan00014875 wrote:
哈哈哈哈哈!不好意思(恕刪)


引錯言了啦大哥
眼觀耳聽 wrote:
引錯言了啦大哥(恕刪)


哈哈哈哈哈!Sorry,圖方便結果......

眼觀耳聽 wrote:
......來來喔,你們要不要順便連署廢除黃網格線,反正違規魔人也無視,還會巴守法的前車,......(恕刪)


一切都只是藉口,道路設計有問題?
看看我之前po 的,說黃網線過大,現在重畫還不是一堆人照樣違規
這個主題還真有趣 "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一些違規者眼中的祥和社會就只是違規不會被檢舉

把標題改成 "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一個習慣違規者的祥和社會!" 可能更恰當
ryan00014875 wrote:
ryan00014875 2020-11-04 15:18 344樓
誰跟你推啊,檢舉人認違你違規送件給警方,警方看完影片認違你違規開出罰單,你收到罰單不認為你違規,申訴裁決所,裁決所認為你違規駁回申訴,你不服提行政訴訟,

所以三方都認為違規,這叫亂檢舉,你好棒棒

最重要的一點法官有些案例判免罰並非違規事實不成立,請別搞混了



就說請你告訴我,我依照交通部考照規範行駛車輛通過路口,這樣開法哪裡違規了?

依照規定行駛經過路口被檢舉,這不叫亂檢舉?還是你認為交通部所規定的開法是錯的?

你就想嘴而已啊~又說不出個所以然....

我哪裡違規你也說不出來,你也是個檢舉魔人吧。
不合你意的開車/騎車方式,就被你檢舉。你大概很得意這種事。


“最重要的一點法官有些案例判免罰並非違規事實不成立,請別搞混了”
這句不用一直重複,我有違規你就直接指出來。少在那邊54321。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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