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讓我回文+1~自以為是發起運動~卻讓社會反感~跟去世大運鬧有何分別?(連這次正當訴求說不清楚的孩團....自以為有版面)汽車不能左轉的路段~機車能兩段式左轉~又兼顧安全是要害多少年輕人~後座的無知少女~家人~再次上新聞版面嗎?
自由的定義,是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今天如果已經做出妨礙他人權利的事就不要怪公權力出來維護其他人的權利如果每個人都為了維護自己的用路權那行人發起綠燈時所有車輛都不能左、右轉然後佔據斑馬線這要怎麼處理?
a901922001 wrote:2017-11-10...(恕刪) 以前的台灣:1.有個有心人想要有錢有權2.找個假議題出來炒3.一堆傻傻愛鬥爭的人跟著起鬨4.上街抗議爭權益, 吵翻天5.有心人紅了6.有心人出來選立委, 上了7.所以就有錢有權安享天年了現在的台灣:1.有個有心人想要有錢有權(想要學以前的方法)2.找個假議題出來炒(議題越來越難找)3.一堆傻傻愛鬥爭的人跟著起鬨(人民變聰明了, 不容易扇動了)4.上街抗議爭權益, 吵翻天(其他人民也開始發現這些人會耗費社會資源, 開始反對這樣的人擾民)5.有心人紅了(不管怎樣還是會紅)6.有心人出來選立委, 上了(還是會有一群判斷力比較差的人去支持他, 也是有可能是政黨想利用風向)7.所以就有錢有權了, 但有可能被罷免....今天這棟樓, 又想來帶風向, 很不巧的是時代在變, 這招愚民政策沒用了, 不僅煽動不成功, 還被蓋樓炮上天...台灣進步了~~!!為什麼說是有心人?因為太蠢了....找了這個蠢議題....根本沒人在乎被規定二段轉好嗎?你真的有騎車嗎? 繁忙的路口萬一沒有待轉格才痛苦好嗎? 有多少人寧願待轉也不願意直接轉你知道嗎?下次找個厲害一點的假議題好嗎? 這樣就被炮上天實在太蠢太好笑了...
ukj2621004 wrote:為了怕引發老少婦女從衆效應...(恕刪) 雖說當一個國家的民眾站出來抗議的時後,就是這個國家的政策有問題。但,有的時後不是,但這無妨,至少比極權的時後完全不能有聲音的時後來得好。這位大哥,你點出盲點了。重點就在你說的「引發老少婦女從眾效應、跟車效應」所以才會一直不取消2 段式待轉。那些支持2 段式待轉的人,大都是像我們這一輩或是更年輕的世代,他們沒想到在馬路上不是只有他們在用而已。怎麼說呢?很簡單,只要是騎車或是開車的,都是在馬路上走跳的人。在馬路上都可以看得到行行色色的用路人。有的人騎車,開車有sense,有的人沒有。有的人車開得快、騎得快,有的人沒有。那些有sence 的人認為,要取消待轉,可以減少交通事故,但他們忘了一點,還有很多用路人沒有sence,還有很多用路人騎得慢(有些人一輩子沒超速過),那他們為了左轉慢慢的騎在內車道怎麼辦?那些有sence 的人認為,我們只是取消「強制」待轉,但他們忘了你點出的盲點「從眾效應」。我們來想想,如果我們真的取消「強制待轉」的交通法規,那麼馬路上就會出現有些慢車為了左轉,然後慢慢的從外車道切人內車道(因為這變成合法了),然後內車道變成容易發生事故。我們來想想,我們這些在馬路上走跳的人,一定常常會遇到有些慢車,明明自己開得慢,騎得慢,但他們就是直接開在(騎在)路中間。如果我們真的取消「強制待轉」的交通法規,那麼內車道變成所有慢車都可以行駛(因為這變成合法的了),然後我們就會看到一個老伯伯在大路上騎著機車,因為為了要左轉(由於老伯伯也曾經是走跳過來的,他也不喜歡待轉),所以他就慢慢的騎在內車道,然後還有很長一段距離他要左轉。這不但會影響開車的人,也會影響騎車的人為什麼自己想,因為連鎖效應,因為現在這個時後(還沒取消待轉的時後)騎快車的時後,就已經常常會被騎慢車的人檔到了,更何況是取消待轉的情況。很多人說騎車的是弱勢足群,因為沒錢所以才騎車,所以沒人理,所以訴沒人聽,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並不是所有騎車的人都是窮人,很多是因為他不想塞車所以才在都市騎車的,事實上他身家上億(我就有認識這種朋友,寧願把車丟在家騎車去兜風)很多人說騎車的人沒人權,事實上不是,那只是因為你只想到自己,而沒想到別人,沒想到比你還沒sense 的人,比你還弱勢的人,才會這種想法。而制定交通法規的人在制家法規的時後,是要考量所有用路人,而不是只為了有sense 的人,而不是只為了騎快車的人來制定的。他們更要為那些騎慢車的人,那些老弱婦女(弱勢的人)著想用路安全。我也是在都市騎車的人,我也是有sense 的人,我也是騎快車的人,但當我想到那些比我老,比我沒sense 的人,比我弱勢的人的時後,待轉,只是必要之惡,我們有sense,我們騎得快,我們反應好,我們可以簡單解決這種小麻煩。那些支持取消待轉的人,我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人,多想想。當你想著取消待轉可以多為你快多幾分鐘的時後,那些騎慢車的老伯伯,老婦人也跟你一樣,他們會有多危險。當你認為待轉增加了外側車道的事故的時後(而外側車道速度慢意外的傷害比內側小),想想如果取消待轉,內側車道會多多少事故,而且都會比外車道嚴重的事故。而有能力的人會,也應當多為比你弱勢的人著想。,所以不讚成取消待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 條 第2項駕駛人駕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4 條 第2項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如果警察無法指揮用路人使路況改善,是否已否定警察指揮交通有助於改善交通之狀況?故可免除警察指揮交通之業務?
我直接點名幾個重點:1.我支持"不強制待轉"修法但2.目前台灣的配套的證照分級、考照制度以及3.目前台灣用路人交通法治觀念、駕駛技巧能夠承擔這樣的修法結果嗎?若答案是不能的話,那麼應該有比針對修改強制待轉更應該提前來執行的訴求才對!或許有人認為該項訴求就應該提列在前加速修法通過,那我不反對,因為至少我知道怎樣安全怎樣轉!但現行交通狀態下未必絕大部分的人都能安全、正確的行駛,進而不危害到其他用路人。方向是對的,但是現行基礎是不穩固的!還沒翻身學會爬就想學走的概念!至於影片現場執法部分,想必是被警方鎖定後請到旁邊拒絕配合,才會有後續的動作!我之前就講過類似的,嚴格一點往前再針對網路或通信下手,就能更清楚動機或是否有預謀了!不過想也知道!或說影片最後拍攝者是"識時務者為俊傑"的離開(俗稱"落跑")了嗎?還是真的"路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