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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 台灣回到戒嚴時代了嗎


ukj2621004 wrote:
其實本樓也可看出民調,支持兩段式的人不在少數耶!


其實 兩段式左轉真的比較安全

多等一小紅燈而已, 沒必要搶快那幾秒, 安全最重要
天 天 開 心 !
表達訴求可以,但是別影響他人,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自己心知肚明在幹什麼,不要當一個自私自利耍嘴皮子的人,讓人覺得噁心
成功讓我回文+1~
自以為是發起運動~卻讓社會反感~跟去世大運鬧有何分別?
(連這次正當訴求說不清楚的孩團....自以為有版面)

汽車不能左轉的路段~機車能兩段式左轉~又兼顧安全
是要害多少年輕人~後座的無知少女~家人~再次上新聞版面嗎?

yaynyics wrote:
可以幫我找一下哪裡...(恕刪)

樓主影片約16秒左右,警察已經揮手指示了,是機車不願移車的喔!
這是不遵守現場警察指揮才產生的衝突!
自由的定義,是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今天如果已經做出妨礙他人權利的事
就不要怪公權力出來維護其他人的權利

如果每個人都為了維護自己的用路權
那行人發起綠燈時所有車輛都不能左、右轉
然後佔據斑馬線
這要怎麼處理?
如果真是戒嚴時代他早就被幹掉了, 樓主大概歷史沒有讀好, 再去學習吧

a901922001 wrote:
2017-11-10...(恕刪)


以前的台灣:
1.有個有心人想要有錢有權
2.找個假議題出來炒
3.一堆傻傻愛鬥爭的人跟著起鬨
4.上街抗議爭權益, 吵翻天
5.有心人紅了
6.有心人出來選立委, 上了
7.所以就有錢有權安享天年了

現在的台灣:
1.有個有心人想要有錢有權(想要學以前的方法)
2.找個假議題出來炒(議題越來越難找)
3.一堆傻傻愛鬥爭的人跟著起鬨(人民變聰明了, 不容易扇動了)
4.上街抗議爭權益, 吵翻天(其他人民也開始發現這些人會耗費社會資源, 開始反對這樣的人擾民)
5.有心人紅了(不管怎樣還是會紅)
6.有心人出來選立委, 上了(還是會有一群判斷力比較差的人去支持他, 也是有可能是政黨想利用風向)
7.所以就有錢有權了, 但有可能被罷免....

今天這棟樓, 又想來帶風向, 很不巧的是時代在變, 這招愚民政策沒用了, 不僅煽動不成功, 還被蓋樓炮上天...

台灣進步了~~!!



為什麼說是有心人?
因為太蠢了....找了這個蠢議題....根本沒人在乎被規定二段轉好嗎?

你真的有騎車嗎? 繁忙的路口萬一沒有待轉格才痛苦好嗎? 有多少人寧願待轉也不願意直接轉你知道嗎?

下次找個厲害一點的假議題好嗎? 這樣就被炮上天實在太蠢太好笑了...

ukj2621004 wrote:
為了怕引發老少婦女從衆效應...(恕刪)


雖說當一個國家的民眾站出來抗議的時後,就是這個國家的政策有問題。
但,有的時後不是,但這無妨,至少比極權的時後完全不能有聲音的時後來得好。

這位大哥,你點出盲點了。重點就在你說的「引發老少婦女從眾效應、跟車效應」所以才會一直不取消2 段式待轉。
那些支持2 段式待轉的人,大都是像我們這一輩或是更年輕的世代,他們沒想到在馬路上不是只有他們在用而已。
怎麼說呢?
很簡單,只要是騎車或是開車的,都是在馬路上走跳的人。在馬路上都可以看得到行行色色的用路人。
有的人騎車,開車有sense,有的人沒有。有的人車開得快、騎得快,有的人沒有。
那些有sence 的人認為,要取消待轉,可以減少交通事故,但他們忘了一點,還有很多用路人沒有sence,還有很多用路人騎得慢(有些人一輩子沒超速過),那他們為了左轉慢慢的騎在內車道怎麼辦?
那些有sence 的人認為,我們只是取消「強制」待轉,但他們忘了你點出的盲點「從眾效應」。
我們來想想,如果我們真的取消「強制待轉」的交通法規,那麼馬路上就會出現有些慢車為了左轉,然後慢慢的從外車道切人內車道(因為這變成合法了),然後內車道變成容易發生事故。
我們來想想,我們這些在馬路上走跳的人,一定常常會遇到有些慢車,明明自己開得慢,騎得慢,但他們就是直接開在(騎在)路中間。
如果我們真的取消「強制待轉」的交通法規,那麼內車道變成所有慢車都可以行駛(因為這變成合法的了),
然後我們就會看到一個老伯伯在大路上騎著機車,因為為了要左轉(由於老伯伯也曾經是走跳過來的,他也不喜歡待轉),
所以他就慢慢的騎在內車道,然後還有很長一段距離他要左轉。這不但會影響開車的人,也會影響騎車的人
為什麼自己想,因為連鎖效應,因為現在這個時後(還沒取消待轉的時後)騎快車的時後,就已經常常會被騎慢車的人檔到了,更何況是取消待轉的情況。

很多人說騎車的是弱勢足群,因為沒錢所以才騎車,所以沒人理,所以訴沒人聽,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
並不是所有騎車的人都是窮人,很多是因為他不想塞車所以才在都市騎車的,事實上他身家上億(我就有認識這種朋友,寧願把車丟在家騎車去兜風)
很多人說騎車的人沒人權,事實上不是,那只是因為你只想到自己,而沒想到別人,沒想到比你還沒sense 的人,比你還弱勢的人,才會這種想法。
而制定交通法規的人在制家法規的時後,是要考量所有用路人,而不是只為了有sense 的人,而不是只為了騎快車的人來制定的。
他們更要為那些騎慢車的人,那些老弱婦女(弱勢的人)著想用路安全。

我也是在都市騎車的人,我也是有sense 的人,我也是騎快車的人,但當我想到那些比我老,比我沒sense 的人,比我弱勢的人的時後,
待轉,只是必要之惡,我們有sense,我們騎得快,我們反應好,我們可以簡單解決這種小麻煩。

那些支持取消待轉的人,我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人,多想想。
當你想著取消待轉可以多為你快多幾分鐘的時後,那些騎慢車的老伯伯,老婦人也跟你一樣,他們會有多危險。
當你認為待轉增加了外側車道的事故的時後(而外側車道速度慢意外的傷害比內側小),想想如果取消待轉,內側車道會多多少事故,而且都會比外車道嚴重的事故。

而有能力的人會,也應當多為比你弱勢的人著想。,所以不讚成取消待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 條 第2項
駕駛人駕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
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
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4 條 第2項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如果警察無法指揮用路人使路況改善,是否已否定警察指揮交通有助於改善交通之狀況?

故可免除警察指揮交通之業務?
我直接點名幾個重點:
1.我支持"不強制待轉"修法

2.目前台灣的配套的證照分級、考照制度
以及
3.目前台灣用路人交通法治觀念、駕駛技巧能夠承擔這樣的修法結果嗎?

若答案是不能的話,那麼應該有比針對修改強制待轉更應該提前來執行的訴求才對!

或許有人認為該項訴求就應該提列在前加速修法通過,那我不反對,因為至少我知道怎樣安全怎樣轉!
但現行交通狀態下未必絕大部分的人都能安全、正確的行駛,進而不危害到其他用路人。

方向是對的,但是現行基礎是不穩固的!還沒翻身學會爬就想學走的概念!

至於影片現場執法部分,想必是被警方鎖定後請到旁邊拒絕配合,才會有後續的動作!
我之前就講過類似的,嚴格一點往前再針對網路或通信下手,就能更清楚動機或是否有預謀了!不過想也知道!


或說影片最後拍攝者是"識時務者為俊傑"的離開(俗稱"落跑")了嗎?還是真的"路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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