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on88 wrote:
因為我駕駛記錄非常良好,一分也沒有被扣過!也沒有超速罰單!
須然我車有300 多 HP,但我不會超速多於15KM。
加上我這裡的法例,轉左被直行撞必定是錯,
所以我都是等對頭車接近全停止,我才由開始左轉,因為保護自已和愛車。
就算對頭車突然發傻想撞我,也沒有多少車起步快得可以撞倒我!...(恕刪)
美國是吧?一般道路就有50miles,高架最少70miles,international可以更高.
一般無號誌路口,車子必須完全靜止,然後再起步.
或是要轉彎進入主幹道,車子也必須完全靜止,再轉彎進入主幹道.
但是,那邊的道路平坦到可怕,路中間也少有所謂分隔島跟行道樹.(更不可能有神龕)
市區內十字路口多數有左轉燈設置,郊區則是用雙向中間左轉道或是高架下方迴轉道來左轉,
這跟台灣現行道路狀況不同.當然,也會有人說,啊每部車靜止再開,台灣就塞死了.
不過,就此文狀況,我還是覺得B牌車問題比較大,
T牌車看起來的動作就是轉彎到一半,發現對向有車,頓了一下,
但等到突然發現對向車是高速衝過來,就只能停在那待撞了.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在國外開車的經驗,
以台灣而論,高速公路可能就是一般人時速上到100的唯一時刻.
所以有極大的可能一開始認為還很遠,但是距離突然間近到無法閃避,
等到互相看到了,接下來又操作錯誤,就造成這樣嚴重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