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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討厭那些汽車駕駛人用行車記錄器檢舉嗎?

58X-XX未依規定排隊.直接強行跨越槽化線切入

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經檢視上傳採證資料後,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交通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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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張
再插隊阿
9XXX-XN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強行跨越槽化線插隊

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經檢視上傳採證資料後,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地板四大字很明顯,如果是因為右側車道被佔據那麼情有可原。

既然是騎乘機車,那就還是遵守機車該遵循的法規喔。

對於這種全民檢舉的時代,如果檢舉的正確就得虛心檢討。

如果真的討厭的是,有行車紀錄器還刻意做違規項目的駕駛人。
AKY-XXXX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跨越槽化線變換車道

處理進度 : 處理完成
是否製單 : 是

小姐\先生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經檢視上傳採證資料後,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交通組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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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跨越槽化線"的變少了
這是好事,也是做善事
RAJ-XXXX 未依規定行駛正確車道,跨越槽化線超車

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經檢視上傳採證資料後,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交通組
XXXX-BA未打方向燈跨越車道超車 超車後又急踩煞車

您好:
您於105年9月3日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所檢舉案件,經交付本大隊處理,結果說明如下:
經查您檢舉之交通違規事證明確,本大隊已依法處理在案(另製單因委外,製單時間較回覆時間慢),感謝您關心交通警政問題,並祝行車平安。

9/1 開始未打方向燈,開罰囉!!!
台灣的公權力已經不知道在哪裡了
現在是大家違規不怕警察反而怕檢舉達人
真不知這什麼世道

逆向行駛還不嚴重? 每次在單行道巷子一堆機車逆向,除了造成順向車困擾外,也很危險,再者一堆機車一遇到前面紅燈,就跨雙黃線逆向騎到最前面停等,完全不管順向車輛,閃他燈按喇叭提醒都沒用,順向車就是要讓他逆向過才行就是了齁。
有罰才會痛
有罰才會怕
附帶一句
越重越好
越痛越好
先進國家的人沒比較高尚
也是用這招
日本也一樣
今天又收到email
又擊落了兩台
北市的速度還是最快的
大約三個禮拜內會通知檢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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