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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E60 3598-TH 的灰色BMW


艾文Ivan wrote:
是。我當時聽到喇叭聲...(恕刪)

法規是法規這句話不錯~但樓主不是也開113了嗎也算超速了~也違反交通法規了
不要跟我說限速+10喔~法規是規定超速未超過10以上得可請注意喔是得可不舉發喔
並不是沒違規或是不能舉發喔~當有事故發生時就沒有那+10的空間了

小YG8473 wrote:
法規是法規這句話不錯...(恕刪)


是,所以警察有權舉發我超速
但至少我沒有「我繳得起無所謂」的觀念
而且這跟這個案例沒有直接的關係
所以如果你要糾結這個那請你繼續但我不奉陪了

另外前面網友提到的超過大卡車後應該趕快切出超車道
其實看影片看得到我其實車頭有往中線偏一下又回來
我是想讓的 但跟後面大卡車的距離還不夠
超車後要切回去也要先拉開安全距離這個觀念沒錯吧?
只是還在拉距離時BMW就超我又切回來了

另外 他切回來沒打方向燈
所以才比較慢注意到他切進來
距離又很近
我承認我經驗不足 急踩煞車不應該轉方向盤
不過這種突發狀況有多少人會選擇撞上去?
一定有人跟我一樣會想說閃過去希望不要撞上對吧?

事實上從畫面就看得出來才1秒不到
我就已經整車頭都偏移
我自己都不確定是急煞時就打滑
還是因為轉方向盤才打滑
艾文Ivan wrote:
是,所以警察有權舉發...(恕刪)

相信你是無意切入內線的苦主

但畢竟是高速公路

發生意外時往往都是重大傷害 切記!

剩下的就交給法律解決吧!








小YG8473 wrote:
法規是法規這句話不錯...(恕刪)


為什麼超速會有+-10公里的規定請問您是否了解?

因為機器會有誤差,當然每個人車上的表速也都不相同

所以才有這種規定出來

不過此篇重點應該是在B車急煞車造成後方車輛事故的問題

至於其他臆測所有人都沒看到,說再多也只是臆測,沒甚麼好討論的

那些問題上法院再慢慢討論吧

艾文Ivan wrote:
我自己都不確定是急煞時就打滑
還是因為轉方向盤才打滑
(恕刪)


方向盤若可操控,就沒有整個打滑,
車子因煞車或雨天而打滑中,方向盤可操控幅度極小,

從結果判斷,個人認為應該是急轉方向盤才導致嚴重偏向及打滑


祝您官司順利過好年!

chang555 wrote:
為什麼超速會有+-1...(恕刪)

我當然瞭解~但請您去看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的法歸
一定是寫得可不舉發~當你發生事故就沒有寬限值了
不好意思在說一下~等你車有開比我公里數多再來跟我說這些
我開車超過一百萬公里以上了
前方無任何異狀就緊急煞車 有公共危險之虞 這是刑法 不只是違規

還有沒打方向燈是違規 這要開罰

不過版主好像忘了一件事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不管你速度多少

只要超完車 就理應儘速駛離內側車道

說真的很多人真的對於兩車併行 看到就整個火大 尤其是後面又一整排車陣時

艾文Ivan wrote:
關於「故意」這一點今...(恕刪)


無意評論什麼
但律師的觀點似乎只能當參考
畢竟已經有太多的案例告訴我們
律師與法官的看法經常是南轅北轍的
所有一切還是得以法官的看法為主
其他的一切都是狗屁
不要忘了,經常法官的判決都是出乎意料之外的
艾文Ivan wrote:
事實上從畫面就看得出來才1秒不到
我就已經整車頭都偏移
我自己都不確定是急煞時就打滑
還是因為轉方向盤才打滑)


很容易分別..

急煞沒打方向盤--車子是向前(直線方向)打滑偏移或繞圈行進的. 因慣性

打了方向盤後又急煞--車子是會走圓弧方向打滑偏移或繞圈,通常不是偏左繞就是偏右繞

*有ABS的煞車系統基本也會是這樣,只不過車子會稍微的好操控些不易打滑,因急煞時方向盤還可以轉動(不過..這一點不是常人能做出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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