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9f wrote:好奇問一下沒具結?...(恕刪) f9f 大,新年快樂,恭喜發財,很謝謝當初您的協助!!具結是當事人具結才有法律效益檢察官、書記官不起訴書有簽名不過我告的是阿婆...後來提出再議,請檢察官再查明,對方看過行車記錄器,與偵查庭時間點如果此案再議成功,檢察官就算失職了偽證、誣告非告訴乃論,檢察官發現就應主動偵辦偵查庭當天不是我跟對方辯論反而是我與檢察官辯論...覺得很荒謬...還要提告,只能交付審判,要花律師費,就做罷了當天對方還是找人很兇惡的人沒能給對方教訓,不過至少我算是全身而退
我還是不懂...開檢察庭不就是雙方陳述事情經過 書記官記錄後由檢察官裁定起不起訴嗎最後書記官不是一定要雙方對各自的證詞簽名嗎....而且沒具結的東西還可以拿上庭當供證???????沒簽還告的下去? 告訴人沒簽名確認 這樣檢察官還告的起來....是我有誤解還是真的這位檢座太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