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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 在國道上輾過重機騎士 , 需付刑事或民事責任 ?

chingho wrote:
希望多數法官都能如你...(恕刪)


顯然這位講到嘴角全波的仁兄
對法律的見解與大部分法官都大相逕庭

法條沒問題 是法官的問題當然沒錯
那我們可得燒香拜拜出事都要遇到這位仁兄當承審法官

開玩笑鑑定是撞死人的有過失
法官判無過失, 我可得說這法官真有guts, 可是然後呢?
家屬跟檢察官有沒有放棄上訴?
講難聽點萬一是你你會不會放棄上訴?
然後一起稱讚法官真是有正義感?

再說上訴二審一定就這樣判?
你知道這種鳥事纏訟到二審三審是多累人 搞不好連工作都得丟了

要不下次指定這位仁兄來承審好了, 只是機會不大就是
所以講到嘴角全波也沒用, 罵到網路大當機也影響不了半個法官
以上
而且啊刑事庭是只問有沒有過失而不問責任比例的喔
只要認定有過失那罪名就成立
當然法官會依鑑定報告比例或其他證據以及是否於民庭達成和解等作出刑度裁量,

那百分之幾的責任比例是民事庭在用的
所以查刑法對於過失的定義這跟民事庭無關喔
民事庭基本上就是在喊價而已
所以啊民事部分通常傷(死)者家屬都會喊個誇張的數字讓法官裁量
不過一般不會照判就是了
但是如果掛了一個年輕人, 那總額幾千萬應該跑不掉
當然也是照比例分攤就是
衰衰的10%也要上百萬吶不是開玩笑
wubinghuan wrote:
所以講到嘴角全波也沒用, 罵到網路大當機也影響不了半個法官
以上


所以請您帶頭先舉行汽車離開國道運動吧

因為你講到嘴角全波也改變不了法官,也改變不了每三天就一位汽車駕駛死在國道造成後車家庭破碎的事實,那就從你先做起,去把汽車報廢,把報廢收據PO上來~

一年一百個家庭破碎的現行汽車駕駛不去管管,先管五年一個家庭破碎的重機,真是輕重不分~可笑
arno580815 wrote:
我已經考慮將行車紀錄器改換成四鏡頭,並將加保意外險.
轎車已不付使用,會改SUV或高底盤的車...(恕刪)

改安裝"目擊者"嗎?
你怎麼膽子那麼小? ^^
他們都不怕了,
我們怕什麼咧!

免驚啦! (台語)
不用去操煩那些.

cocoboow wrote:
政府通過重機試辦上國...(恕刪)


跟在一般道路輾過機車騎士一樣吧
把文章都看完了
雖然目前沒重機
但還是一直很關切而且支持重機上國道
什麼事情都有風險,重機上國道必然的
目前開車的會反對也是正常的出於恐懼
另外我對 乙烯 的理性言論及努力非常感到佩服
有問必達,個個擊破,大家都是有腦袋的明眼人
就算沒回文,看完文章很多人也可能重新改變對重機上國道的態度
至於誰在硬凹,就一笑至之吧!


xsorbet wrote:
另外我對 乙烯 的理性言論及努力非常感到佩服
有問必達,個個擊破...(恕刪)


大家只是懶得跟他廢話連篇而已...個個擊破咧.....
在這邊嘴砲沒有輸贏的啦.....
練練打字而已....
乙烯 wrote:
不把這用到交通事故你要用什麼用?漢摩拉比法典嗎?


抱歉,我忍不住笑到肚子都痛了.....這真有梗啊,你寫這法典,那位仁兄看的懂嗎....
重機喜好者
xsorbet wrote:
把文章都看完了雖然目...(恕刪)



他這種用字遣詞還能稱作理性喔= =

同樣的重機支持者,米咖大比他好太多了= =
開放也不錯啦~可以帶動經濟發展~
增加保險公司&行車紀錄器&機車防護的業績~
等到真的有發生重大事故之後~
大家再來討論不就好了~
現在講啥也是白講~
看誰先當倒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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