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

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sansen wrote:
???
高速公路警察是用同一法條規定閃燈讓路啊
既然能罰閃燈, 怎麼不適用罰擋路?

警察是引用交通安全規則 但又沒有罰則
罰則是寫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3-1-14可以罰國道逼車
不代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7-5可以罰國道不讓車啊

不然你在外線被閃燈
你是要讓到路肩去嗎?
不讓就被檢舉罰1200-2400?
讓了被檢舉行駛路肩罰3000?
lexus_sky0066 wrote:
不用在那裡打高空了你...(恕刪)


我沒說我超守法
但我要違規時不會叫守法的讓我違規

如果我違規被人叭喇叭,我自知理虧不會說什麼,也不會覺得別人不讓我違規沒道德

這才是最大重點
不像隔壁樓還有並排被警察當場開單上來抱怨的,還不是民眾檢舉,這才讓人掉下巴。

這整樓我一開始就表示這個論點。
現在爭議點就是科學上總有一方是違規的,因為大家不超速也不龜速,那在科學上等速行駛不可能發生超車行為。那要超車到底誰讓誰?違規讓守法?守法讓違規?
我的論點就是
前車低於法定限速的要讓
後車高於法定限速的自己變換車道默默超車
以上天下太平沒有爭議
內線議題吵了幾十年
一樣沒有結論
結論就是由警察認定~沒有警察的地方隨人搞
你可以占用內線~那我就來占用中外線
有啥了不起的
大家都來占用~讓國道堵堵堵塞塞塞~大家都歡喜

就只有你可以認定自己是最高速限.占用內線完全合法
那我也認定我是最高速限.占用中外線完全合法
至於大家到底是不是最高速限?誰在乎~你管我~你去叫警察來測速啊
大家都最高速限.手牽手塞住
後面有超車需求?~誰鳥你~閃我大燈就是逼車~就是想超速~檢舉你
道德是什麼?無恥是什麼?誰鳥你~我最高速限一切合法~要不然你叫警察來測速啊
以上中外線也可以占用~就是援引最高速限內龜的思想衍伸出來的
你可以做~那我也可以做~大家都來最高速限手牽手~迎向美好的未來
高速公路本來就不高速了~超車道本來就不超車了~鬼島亂象不會差這一條啦哇哈哈!
CcCManCcC wrote:
我沒說我超守法但我要...(恕刪)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台灣道路速限就偏低,
市區限速40-50 
你開在內線最高限速50
還是一堆人嫌你龜速,
這時候你還在堅持自己沒違規就不需要讓
就是白目沒公德心!
高速公路100說真的也太低
你還是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
很快不用讓你也是白目!

道路速限在那沒錯,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
會乖乖開在速限內的寥寥無幾,
還在堅持開在速限內就不需要讓就是在阻礙擾亂車流!

守法不必讓違規的比較適用於他車要闖紅燈或紅燈右轉的情況下,不必刻意禮讓,除非對方真有急事,這樣的分別你懂嗎?!?
Benn1963

樓上的大哥懟那個自私的瓜懟的真是好啊! 的確越來越多不會開車的自私懶鬼根本不懂超車ABC就只會開著 ACC 佔著超車道不超車,然後一邊玩手機也不管前後車況最後跑去撞工程緩衝車 GG! 我沒有詛咒誰喔!

2023-01-13 15:41
lexus_sky0066

Benn1963 阿瓜哥應該就是這種開著acc在內側滑手機打瞌睡的啦,希望不要哪天看到阿瓜哥上自撞工程車的新聞,我也沒在詛咒他喔!

2023-01-13 22:01
lexus_sky0066 wrote:
台灣道路速限就偏低,
市區限速40-50 
你開在內線最高限速50

沒錯,偏低,修法

lexus_sky0066 wrote:
還是一堆人嫌你龜速,
這時候你還在堅持自己沒違規就不需要讓
就是白目沒公德心!

合法比違規者有公德心。

lexus_sky0066 wrote:
高速公路100說真的也太低
你還是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
很快不用讓你也是白目!

沒錯,偏低,修法

lexus_sky0066 wrote:
道路速限在那沒錯,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
會乖乖開在速限內的寥寥無幾,
還在堅持開在速限內就不需要讓就是在阻礙擾亂車流!

法規存在,我在一般高架碰到速限-20的龜車也是自己變換車道繞路,不然能怎辦?也許車上是70歲老頭,總不能要人家不要開車!

上述問題,您需要的不是Mobile01,而是各大立委FB、交通部FB、陳情信箱

lexus_sky0066 wrote:
守法不必讓違規的比較適用於他車要闖紅燈或紅燈右轉的情況下,不必刻意禮讓,除非對方真有急事,這樣的分別你懂嗎?!?


紅綠燈一般車要人讓,那駕駛至少要伸頭出來狂喊車上有人要送醫這種等級。

撇開紅綠燈這種卡死不動的
國道大家都開在道路上,各有各的路權,自己有急事,又不是屬於急難救助車輛
麻煩請自行打方向燈,打方向盤,踩加油,就能超過了...
說真的車上有人需要急難救助但又不是開救護車,老早就一路蛇行狂飆了,才不會在單一車道等著人家讓。
A辣愛怕跑 wrote:
高速公路本來就不高速了~超車道本來就不超車了~鬼島亂象不會差這一條啦哇哈哈!

對呀
速限也不速限了 想超速就超速
只要我想開快一點 前車就滾一邊去就對了 因為我的權利最大
安全距離也不安全距離了 路上一堆10公尺不到的跟車距離
隨便開 亂亂撞啦
人本交通自由最重要
陳阿瓜~ wrote:
警察是引用交通安全規...(恕刪)


有啦! 就是堵塞交通那一條, 就看警察要不要辦而已

擋到一台車也算堵塞交通啊
sansen wrote:
有啦! 就是堵塞交通那一條, 就看警察要不要辦而已
擋到一台車也算堵塞交通啊

那我問過
警察就說不適用了
剛剛我的問題 你也沒回答
就在那邊死鴨子嘴硬 唉

陳阿瓜~ wrote:
不然你在外線被閃燈
你是要讓到路肩去嗎?
不讓就被檢舉罰1200-2400?
讓了被檢舉行駛路肩罰3000?
陳阿瓜~

痾...我沒說要給你啊 我是說理性討論者

2023-01-13 15:58
lexus_sky0066

陳阿瓜~ 喔?所以連email也不能給?你的警察還真是神神秘秘的!會不會發到獅子山共和國的警察局問的?

2023-01-13 16:19
CcCManCcC wrote:
沒錯,偏低,修法le...(恕刪)

講說要修法這種話都沒營養
台灣的行政效率可能嗎?

別人有急事會搖下車窗大喊有急事?
還是車上裝個大聲公跟你講?快車到處亂鑽亂竄不會造成危險?超車不慎最後牽連到你?仔細想想讓還是不讓哪個對你比較有利?
這樓剛好釣出這些內側龜車寶!
  • 10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