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ccordi wrote: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的討價還價但超速至少都有容許誤差低於速限卻連5%的誤差也沒有這種罰單實在很難讓人吞下。國三北上南港段最高速限90中線車道最低速限80本人77km/h中線 ,代價4000上繳國庫。 龜速車就龜速車,還機機歪歪理由一大堆....活該被罰!給該位國道警察一個讚!
不管是不是快樂錶,本魯好奇的是,不論是開在哪一線,只要前方無車且安全許可之下,以最高速限行駛才是基本的吧!?不然何以謂高速公路呢?都進線了,卻抓著最低速限來開,本魯看開省道都比這快.....Benn1963 wrote:自己開得慢,不管後車閃他、叭他都不想加速,然後當別人開始想辦法超車時,他老兄(老姐)開始催油了....有病嗎?! 這屬後知後覺者,但比不知不覺者還討厭....
Daccordi wrote:中線維持在上限-5km 人家都是上限+5km,而你卻是上限-5km,這..........你不知道這樣會造成所謂的蝴蝶效應嗎(後面的車會越來越慢)?速限是以真實速度(法定認證過)而非錶速。你說你開錶速85,那真實速度可能都還未達到80km(因為錶速都會灌水,除非你自行把原廠輪胎尺寸給縮小),所以你被測出77km而被罰也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