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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注意】交通違規檢舉修法草案將對民眾檢舉案件提供一次「勸導」機會,違規達人笑呵呵!

我是檢舉人,我也會違規,我也笑呵呵。全民都笑呵呵。
然後台灣人出國時,尤其是去日本,才能羨慕其他國家的交通秩序!?
愛戀旋律 wrote:
那第一次撞死人也有勸...(恕刪)

有教化的可能性嗎?
imgood wrote:
........民眾檢舉逕行舉發包含「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行駛路肩」、「違規超車」、「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以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恕刪)


所以這些我都可以來一次囉
笑話的發文代表,修法了沒呀,

笑死人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mwk wrote:
然後台灣人出國時,尤(恕刪)
別國是靠檢舉才讓交通好的嗎??
說得好。
如果台灣修法像日本一樣,違規停車罰單15000日幣,折合台幣四千元。
像日本一樣若被判定為「帶酒氣駕駛」者,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扣駕照點數 13 點,停扣駕照 90 天;若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則扣 25 點,且吊銷駕照,於兩年內不得補考,以上都可能面臨 3 年以下徒刑或 50 萬日幣(約 13 萬元台幣)罰金。(扣點採累積制)

另外一種情況為「酒醉駕駛」,與帶酒氣駕駛的判定都是交由取締的警方,此種情形得扣駕照點數 35 點,且吊銷駕照,於三年內不得補考,還得面臨 5 年以下徒刑或 100 萬日幣(約 26 萬元台幣)罰金。

改成這樣我想應該可以減少很多垃圾人的垃圾行為了吧,呵。

宙王 wrote:
宙王 2020-11-15 18:52 346樓
別國是靠檢舉才讓交通好的嗎??
為了交通好....有需要搞成這樣嗎?....真的有需要造成許多檢舉人及被檢舉人不正常心態嗎?..這國家真的病了.....交通安全真的很重要...去各醫院急診就可了解....很多交警在做筆錄....但這麼多魔人...正常嗎?...這國家真的病了...
今天我終於知道檢舉魔人有多變態了......我只是車子一靠邊而已人在車上......居然馬上衝出來在我車子後面一直拍......我人在車上從車內後視鏡看見,我就踩了煞車倒車按閃燈示意他,還一直拍
我就下車問他是不是有拍我?極口否認沒有拍,後來又說我並排停車,然後他牽了機車往前騎走,我也靠邊慢慢向前開,魔人居然把機車快速停靠邊然後又拍我車頭......一直拍到我車子都要撞到他給他按兩下喇叭為止

這樣等於是強迫攔車拍照然後就想檢舉人罰錢是可行的?

這社會真是病得太嚴重了,如果今天我擋到他的機車而且人離開,讓他不方便不能離開,檢舉我還有道理,我人在車上,才一靠邊就來拍,整條路全是停了車的停車格跟紅線,都不用上下人上下貨?
A博 wrote:
今天我終於知道檢舉魔...(恕刪)

你行車記錄器有錄到嗎,你犯的是行政罰,他犯的是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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