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認為真的是懶惰造成,我個人也是,我家附近生活機能完善,麥當勞 超商 超市都在200公尺內,我買麥當勞9成都騎機車,因為有得來速 有時下雨我還開車去我老婆娘家那邊也是,明明在路口也要騎車就跟住2樓搭電梯一樣,等電梯的時間走樓梯早就到了,騎車等紅綠燈走路早就到了,但就是懶但這都算還好還有菜市場一堆婆婆媽媽騎機車逛街
內 政 統 計 通 報104年第48週內政部統計處104年1-10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104年11月28日◎104 年 1-10 月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計 776 萬 4,897 件,較 103 年同期增加 90 萬 6,620 件或 13.2%,主要係違規停車增加 51 萬 112 件。◎舉發原因以違規停車占 30.7%、違反速率規定行駛占 28.6%、闖紅燈及其他不遵守號誌占 12.0%及不依規定行車占 10.6%較多。◎104 年 1-10 月造成人員傷亡之道路交通事故(A1 及 A2 類)計 24 萬 3,815 件,較 103 年同期減少 7,257 件或減 2.9%,主要係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 24 小時死亡之 A2 類交通事故減少 7,127 件所致。◎A1 類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占 21.3%最多,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占 14.9%次之,酒醉(後)駕駛失控占 9.0%居第三;如與 103 年同期比較,以超速失控減少 41 件減少最多。◎A1 類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別,仍以機車占 42.1%最多,自用小客車占 25.7%次之,大小貨車占 19.4%居第三,如與 103 年同期比較,以機車減少 85 件最多;肇事時段以「18-20 時」占 12.1%最多。在台灣能開車就不要騎乘機車,生命有時候是不勘一擊的…
志林姊姊 wrote:大家都知道台灣路上機...(恕刪) 這個問題無解。台灣不是每個地方,大眾運輸都那麼方便。也不是每個人都負擔得起汽車。有些擁有汽車卻以機車的人,我們要好好謝謝他們。因為,所有汽車上路後,交通只會更亂。我個人也是不騎機車,25歲之後就沒碰過機車。原因是交通太亂,騎機車風險太高。沒必要冒險。與其討論騎機車或是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我覺得交通秩序的整頓比較重要,提高強制險的理賠金額,最好是包含財損。對於違規的罰鍰罪責要提高,提高上路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