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chang wrote:
看了這麼久,我不得不說很佩服開版者的耐心。
事實上,這個問題無關"規則"的問題,而是"道德"的問題。曾經看過一篇報導,指日本的家長在教育孩子時,總會說孩子的某些行為"會造成他人困擾",但在此同時,台灣的家長則是跟別人大吵:有那條法律說我孩子不能如何?
其實,台灣人難道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別人的"困擾"嗎?其實都知道,只不過,往往覺得既然沒有"規定"就表示"可以",於是堂而皇之去大小聲說話。但很可惜的是,為什麼很少有人會反省,當某人在充分行使自己的自由時,同樣也是在限制別人的自由?
簡單的說,行駛內側車道的時候,當看到後方有較快的車輛,為了自己的安全,在可以允許的範圍內,讓開超車道是很困難的事情嗎?如果因為自己已經是時速上限,就怎麼樣都不讓超車道,那麼,不管對自己、或是對別人又有什麼好處?
別提什麼後車超速的問題,你我都不是執法單位,沒有權力去評斷他人的行為是否違法。既然沒有權力去評斷他人的行為,吾人能做的事情,就是在確認自己合法的範疇內,避免影響他人用路的權利。...(恕刪)
不知是不是我看錯你的意思?
我並沒有說前車可以因為後車超速就不讓
我強調的在駕駛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前車看到後車就讓
後車自己也不要超速超車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是否需要管他人有無超速
nxwo wrote:
我愛搞玩先生喔!不對...(恕刪)
唉...01就是這樣,很多人愛自己開樓,
開樓後<站不住腳>,就開始<失焦亂掃射>,
已經習慣咯!
承受不了砲火跟壓力,就不要開樓咯,
也讓蔣大省個清閒啊!
相信蔣大也是很理性,也能傾聽多方言論!
01會成功不是沒原因的呢!
<佔>真的不是一種美德!!!
我愛搞玩 wrote:
這麼簡單都不懂,解釋競合你怎麼會懂呢?(恕刪)
相信我愛搞玩大大是真懂競合的,為避免再遭nxwo大大質疑不懂競合,
以下舉例幾個競合方面問題,能否請您回答呢?
(僅需回答該問題處罰為哪種法為哪種競合即可)
舉例一
某甲營業工廠製造噪音影響附近居民安寧,違反了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6千)與噪音管制法(罰3萬),某
甲應處罰是?
舉例二
某甲營業工廠製造噪音影響附近居民安寧,違反了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6千)與噪音管制法(勒令停工),
某甲應處罰是?
舉例三
某甲營業商店未開立發票,違反了逃漏稅與漏稅之行為,
逃漏稅罰20萬、漏稅罰40萬,某甲應處罰是?
舉例四
某甲營業工廠製造噪音影響影響附近居民安寧,經主管機關現場
檢測違反了噪音管制法,亦發現工廠未設立登記營業違反工廠法,
某甲應處罰是?
舉例5
某甲酒駕被罰了罰金、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天與吊扣駕照3個月,
能否同時處罰某甲罰金、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與吊扣駕照?
抱歉nxwo大大,借用您的討論版面舉例了一些競合方面問題。
PS千萬不要說出我懂 但不代表我要回答!此類相似話語云云
到時想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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