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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遇到惡劣駕駛....影片上架

台灣的高速公路是有速限!!
超車道內的限速一樣是維持跟最高限速
龜速在內車道大家都知道不對,低於最高速限也請不要占據內車道.
在台灣,超車道不是無限速道路,請喜歡開快車的人不要無限上綱
超速沒被抓不代表你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只是沒被開單罰款
有時彼此速度差一些,他比你快,禮讓的確是美德.
但是開著150-180km/hr,硬非得人家閃到邊邊去,
違規在先,卻大喊要超車道路權,不能認同.
雖然實際上我還是會讓他.
1樓的你不要一直改
一直改1F的內容
那這樣後來參加的人看不到你將"定速105開在內車道"拿掉了
管他速度多快.只要比我快的我一定讓.他違規除了有證據告發他以外.一般的車主又能如何
倒是是樓主不也佔用內車道嗎...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個人對於這一段交通法規一直覺得很耐人尋味(或說它根本有矛盾的地方)

如限速110KM的路段,當不會有造成後方堵車的情形時可以用110行駛於內側車道,但照道理限速110KM時,如果大家都乖乖開110,或者連取締寬容值都加進去開120(不討論快樂表問題,假設大家表都一樣準),怎麼樣也不會有造成後方有堵塞的情況阿!
那在什麼狀況下在內線開110(120)會堵塞行車?就是別人以超過110(120)的時速在內側車道接近時,就會被堵到....!
就上面那一段交通法規來看,似乎允許這樣的情形,持續定速110(120)的確卻符合「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規定,但後方有車以更快速度接近時,維持定速110(120)在內線的車似乎就會卡到「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這一句...?!
個人認為這段規則要不是有矛盾就是有留了一點解釋空間或想像空間啦!(說真的超車道就超車道,幹麻還訂一堆亂七八糟的去影響他的功能)

PS.個人開車不論是110、120還是130,中線沒車一定跑中線,不管法規怎麼定,個人認為這是個很重要的習慣,內側就讓給有需要超車的人吧。
限速100下大雨開到105還算龜
我真不知道原來台灣的高速公路可以開那麼快喔

不知道其他人都開多少才不算龜
huchiahao wrote:
我開國道一 或 國道...(恕刪)



有時候都會想在後擋風玻璃裡面掛一個LED燈,上面寫: 烏龜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要是有廠商開發,我一定買一個....
@詹姆士@,DahonSP8/9,Nikon D300,VW Jetta5+Honda Fit+BMW X3 3.0L Sport

雖然105在內線車道本身就有問題
可是也不能有危險行為吧
按個喇叭或是閃個燈意思意思就好了吧
畢竟如果真的撞上了對大家都不好,包括其他用路人
lingenchan wrote:
有時候都會想在後擋風...(恕刪)


+1 大大記得通知我喔, 我要買好幾組
Nikon D4,Nikon Df,N35/1.4,N1424/2.8,N2470/2.8,N70200/2.8,Zeiss28/2,ZeissMP50/2,Z

LUKE_VGA wrote:
晚上在高速高路上遇到...(恕刪)


影片移除叫大家怎麼幫您評理呢?

對了,聽前幾樓有說是"定速"105公里...

是嗎? 別改來改去的,影片再貼一次吧!

還有,實際情況如和樓主所述相同的話

我想用這個法條比較適合唷!

交通道路管理處罰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二百元以下罰鍰。


記得要回報檢舉的狀況喔!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還記得有一段時間的新聞

高速公路測速取締龜速行駛並佔用內車道的車
有人80被拍的
有人100被拍的

通通去找了民代跑去國道警察那邊踢館
民眾:我為了安全慢慢開還要被開單~~你們警察真的是OOXXOOXX國家缺錢拿善良老百姓開刀OOXXOOXX

後來新聞有提到
警察表示
所謂以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假設高速公路速限100,至少要開到108~110接近容許誤差值110

不能只開100

否則內線開100後面的人都開108還是會造成堵車


當然有人要開130..140..甚至150UP
個人造業個人擔
既然是超車道有人要過就要讓
他違規超速自然會有測速照相,甚至老天爺會懲罰他
不要再說內線開100就可以佔用了
自私的心態

所以我遇到龜車~~如果不趕時間的話
直接電話通報國道
然後移駕到外車道跟著開等著看好戲
讓那些龜車繳個學費學個經驗
不要再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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