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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注意】交通違規檢舉修法草案將對民眾檢舉案件提供一次「勸導」機會,違規達人笑呵呵!

重大違規應該充分檢舉,闖紅燈、已明顯阻礙交通之違規停車、路霸、飆車、占用道路,或看起來很機八的那種改裝車在路上急駛急停任意變換車道。那些用常識都能辦別的交通法規,不應也不用有啥勸導。但輕微、未立即危險、無惡劣故意的,應給交通組裁罰與否的彈性。這是人的社會,要樣樣博硬的.....那太拚了啦!

倒是心理偏激、變態、反社會、仇恨心、情緒不穩、忌妒心、見不得別人好、不舉自卑、挾怨報復、的變態檢舉人,成天就是要檢舉,台北到台東都要檢舉,這款的,應該要有能人去修理、尬錫尬錫......看看會不會怕。

正常人路見不平,有客觀檢舉條件者,OK的啦! 汲汲營營,見獵心喜,當作樂趣,那種的就是變態檢舉人。
和諧社會中,惡霸違規人、變態檢舉人都不合適啦!
請給我錢
ryan00014875 wrote:
可連啊,能不能帶上車...(恕刪)


老兄,你真的邏輯低到很可悲欸...

你問我的問題是 : "刀子能不能帶上車"

交通部公告不行帶了
你回答跟搜不搜的到關係在哪?

怎麼你連問人家問題的題目自己都忘記。。



現在的政府就是這樣教育下一代, 也或許政治人物自身也是傾向犯罪的分子...
有能力的人, 下一代最好往先進的國家送比較好...
結果呢 ? 立法院何時會審議這個法案 ? 把法治變成人治的惡法 !
絕不挺他們 侯友宜 立委候選人張智倫 議員陳錦錠 里長黃湘雲 里長許泰銘 黃復興殖民黨 商會望族惡霸
DIY LOVE wrote:
結果呢 ? 立法院何時會審議這個法案 ? 把法治變成人治的惡法 !


我想台灣官場慣例,排議案的快慢順序是依照立委們的利益(不見得都是選民利益)受影響的高低來決定。對他們繼續掌控權力有幫助的,全力支持通過,做的是又快又滿。對自己親朋好友既得利益的會有傷害的(就算即使對一般老百姓是有益的),也可能會能拖就拖,甚至希望那些選民最後都忘記了最好。

所以,這個「勸導」提案,可能就是因爲有立委大人的親朋好友被檢舉到煩了才會出現的。至於快慢,那就要看選民當初選這個立委的期望是什麼了。
烏龍奶微糖微冰 wrote:


好無趣的法案⋯
...(恕刪)


本來就是實名制

另外,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面對的對象,都是警察單位,檢舉會成案是經過警察確認過的,所以知道檢舉人是誰能改善什麼?邏輯?
1515151151516166116
台南知名的阿蘭姨,台灣最有正義感的檢舉魔人!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80695
等好久,怎還沒修法,

愛違規的一群等到一直幹幹叫,

好好笑喔,

快修法喔,笑死我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民進黨已成為國民黨2.0 ,可悲立委助長違法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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