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kawa079 wrote:你想太多了這把他判...(恕刪) ===讓我們來假設一個情況你的小孩還不懂事不懂甚麼是紅綠燈走出家門闖了紅燈發生意外你會怎麼反應?路權是汽車的自願放棄任何對汽車的求償然後再補償汽車的損失?請不要怪我因為有這樣的假設才能讓你將心比心重視生命===年輕人見事不多思考不全不是問題但不聽他人話語,不省自身觀點問題就大了如還加上出言不遜問題就更大
ryan00014875 wrote:不違交通法在先就沒違刑法在後 就說過很多遍了!這種說法是沒有邏輯性的假因果論!!簡單來說:我走在路上,無故問候你的女性親屬~違法了!你可以告我,讓我接受制裁、受到懲罰!!但是如果你也用言語關心我的全家安危那麼,我也能告你,讓你接受制裁、受到懲罰當然你更不能用拳頭直接給我懲罰~主張我不罵你,你就不會罵我(或打我)所以你堅持自己無罪,這是完全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