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走是對的,一個妨害交通的現行犯,警察要開罰單應該沒有問題,開罰前要攔下查驗證件也沒有問題,而他抗拒警察查驗證件身分,態度惡劣,直接帶走其實就是維護警察執法的權利,我認為毫無問題但問題根本是機車是不是該兩段式左轉?如果取消兩段式左轉,影響最大的,是交通流量大幅放慢,我開車,我很清楚有機車在同車道時,絕對必須很注意機車的動態,以往不會有機車在路口(快車道)左轉,但現在到路口都必須注意右邊切到左邊的機車,混亂及速度減緩,是必然的後果,增加的機車危險性,就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