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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重機很危險 為什麼他們還要這樣開呢 加碼再加碼 有人要請雞排喔 結果被打臉就裝死了

b691011 wrote:
言而無信的人,可以請你解釋為何無故減速,逼車後方小黃嗎?
畫面中你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恕刪)



請你回答以下幾點

1.什麼叫做"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

2.行駛道路上時,發覺自己可能已超過最高限速時,需不需要減速?

3.你提的這款條例前應該還有這句"在道路上,任意迫近或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讓道"
為什麼你不把這句也一起貼上呢? 紅字部分指的就是小黃駕駛逼車! 你是想幫小黃駕駛掩蓋罪行嗎?

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方讓道」
在樓主的另一段影片中,我看到小黃駕駛閃爍遠光燈,是不是也觸犯了這條呢?

5.小黃駕駛行駛與超車時,都並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算不算逼車?

以上 請回答
AIR FORCE wrote:
請你回答以下幾點
1.什麼叫做"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
2.行駛道路上時,發覺自己可能已超過最高限速時,需不需要減速?
3.你提的這款條例前應該還有這句"在道路上,任意迫近或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讓道"
為什麼你不把這句也一起貼上呢? 紅字部分指的就是小黃駕駛逼車! 你是想幫小黃駕駛掩蓋罪行嗎?
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方讓道」
在樓主的另一段影片中,我看到小黃駕駛閃爍遠光燈,是不是也觸犯了這條呢?
5.小黃駕駛行駛與超車時,都並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算不算逼車?


1.就是影片中樓主的行為,先帶頭往前衝,卻又突然減速。
2.會擔心超速的話一開始就不應該超車,後方小黃就是趕時間才會跟在樓主後面衝。
3.我在#179樓就有說小黃涉及的違規法條,但不是你引用的這條,自己去爬文。如果我要袒護小黃就不會指出他違反的法條了。還有,縱使小黃的違規行為經警察機關認定成立,也只是交通違規的行政罰(開罰單),沒有觸犯刑法,所以不會有罪行。
4.影片中小黃並沒有連續密集的鳴按喇叭或變換燈光,所以這條不會成立。
反倒是樓主的行為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5.小黃可能涉及的違規我已在#179樓說明過了。
我個人的見解,要檢舉小黃逼車應該很難成立,因為影片中就是樓主帶頭衝,小黃也趕時間就跟在後面一起衝,沒想到樓主突然又不衝了,小黃才閃大燈示意讓道。
整個過程反而比較像樓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5款。

真相是越辯越明
9543 wrote:
我說那個B先生..整個01從來只有護航重機.沒人在護航四輪的.
原本四輪的主題很難蓋高樓..
你卻故意把它當重機的主題蓋高樓.
可惜你護航的對象錯了.
所以整棟樓看下來..沒人挺你.
要記得針對車種發言..對錯不重要..切記!


感謝提醒,其實我無意偏袒四輪,也不會對大重機有偏見。我本身只有一台小綿羊,沒有四輪,也沒有大重機。(雖然駕照我都有)

不可否認很多小黃開車習慣很差,我自己都碰到不少,甚至在路上嗆小黃,但還是有遇過很守規舉的司機。我跟樓主或是影片中的小黃都不認識,也無仇怨,只是樓主開樓PO剪接的影片,企圖帶風向歸責小黃逼車。
但我看了影片,只看到小黃趕時間才閃了大燈,真要逼車會在超車後不理樓主繼續往前衝嗎?肯定會在樓主前方急煞的!
平心而論就只是一個很小的行車糾紛,其實兩方都有不當之處,過了就算了。我只是看不慣有人一直帶風向將所有責任歸究小黃,才忍不住自以為是的仗義執言,想想也真好笑,明明不是自己的事卻這麼認真。

最後關於路權想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大重機雖然比照汽車路權,但畢竟是兩輪不是四輪,不適合完全比照汽車(如上國道),這不是歧視,是為了安全。不然所有車種包括行人都給一樣路權不就好了?都不會吵!

總之言盡於此,不想浪費時間在別人的事情上了。


PS.幾位一直吵著要吃雞排的小朋友,如果樓主願意註銷自己的大重機駕照我就請,畢竟兩方都有不當之處。
如果樓主不願意註銷駕照,你們就去找樓主要雞排吧。畢竟你們幫腔了這麼久,雖然沒幫到什麼忙,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樓主是該好好謝謝你們,請個雞排真的不為過阿。
把狡辯當辯論,是越辯越黑吧

不懂某人辯的點是什麼,重機該死嗎?

小黃可以超速可以閃燈可以剪車道

重機不能超速不能聽到測速警示減速

先來看影片就是樓主換到貨車右側車道時

聽到了測速警示響了所以減速

結果後面小黃可能這條路開很久知道能超速狂閃燈

這時正常人會在車道上減速看後面想幹嘛

當然某人可能比較不一樣

後面閃燈自己會有大愛直接閃到水溝邊吧

最後樓主減速後左方貨車經過樓主

小黃就換內側超車後再硬剪樓主車道繼續超速

這次是樓主覺得這速度不能造成人身危害沒有太大動作

若是心臟小顆沒被硬剪車道過的人手一歪可能就去撞護欄了

就某人覺得小黃趕時間好心急好不做作

重機被閃燈就該閃邊,騎重機不能超速

高速公路上佔用內車道會說自己保持最高速限的大概都是這些人

還好某人只騎小綿羊不會遇到

然後遇到測速警示就算路不熟也該直直衝

因為後面小黃趕時間,最好自己閃到路邊車道線外

順便拿指揮棒讓車道後面的所有車都能順暢通過自己

因為大家一定都比自己急,大家超速都情有可原

最討厭有裝行車紀錄器的重機,如果違規剪重機車道被檢舉怎麼辦

考了駕照但還沒有重機沒有四輪,還要被檢舉

還是上網來跟網友辯論一下,結論就是騎重機該死
某B一開頭是如何批判的?
看一開始回文就知道了
一直只批判樓主龜車慢速
對小黃就是...趕時間情有可原
要說沒私心我才不信
單純只想批判某車種
如果風向一直讓某人帶下去
漸漸的很多人只會批判樓主
不會去看小黃行為
因為....就單純車種的批判
噗~~~~~
雞排不想請就說啊~~~



某人一開始用條例套用樓主行為不成
換成43條來用,還是不行......
現在換47條..........
第47條1項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前面有狀況啊
有測速啊
了解??
就說只想批判某車種
才會一再拿法條出來想自圓其說
噗~~~~~
雞排不敢請就明白講不要不好意思
b691011 wrote:
反倒是樓主的行為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老是有人以為只要我閃燈,前面就必須要讓

道處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道處47條有關超車時前後車的相關細節規定則是在
道安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但是這兩款並不是無條件適用所有路況的
交通部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說明了101條的生效條件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
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道安101條的規定只在道安97條所描述的道路上才生效
道安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也就是說,只要不是一個車道的道路,道處47-1-5就不成立
b691011 wrote:
感謝提醒,其實我無...(恕刪)


先要我傳影片

再要我銷駕照



人言而無信就是..

sam9213590 wrote:
把狡辯當辯論,是越辯...(恕刪)




RX78NT12003 wrote:
某人一開始用條例套用...(恕刪)




RX78NT12003 wrote:
某人一開始用條例套用...(恕刪)




chang2520 wrote:
老是有人以為只要我閃...(恕刪)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b691011 wrote:
1.就是影片中樓主...(恕刪)


你回這些不覺得自己很可笑嗎??

不讀書沒人怪你,但也不要把自己的臉丟在地上讓人踩

如果馬路上每個人都守規矩的開車和騎車,那這個地方一定不是台灣,樓主po的不就是常遇到的嗎?這是台灣,台灣駕駛特色:上路我最大,想怎麼開就怎麼開,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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