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0527 wrote:
單純就小孩子碰觸車拍...(恕刪)
我覺得很多人的邏輯思維有問題
小孩子沒經同意靠在車上拍照
這一定是錯的,沒有人會反駁
但
不當下制止與教育對方
再拍照數落的車主更是有問題
拍照po網還沒馬賽克一樣犯同一錯誤
「未經對方的同意」就po未馬賽克照
最後還用「碎屍萬斷」恐嚇罪加一等
說完這些,有人有看到我用名車的字眼嗎?
此事跟仇富無關,是只糾結在名車上的人
太過思維狹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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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0527 wrote:
單純就小孩子碰觸車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