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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ALTIS,我在現場


jerry5309 wrote:
路口沒問題是人有問...(恕刪)

你這個沒問題的人會怎麼轉?
是要我問幾次拉...有事嗎?

jerry5309 wrote:
掀後車箱開車代表這就是個三寶
然後你根本沒看影片
TOYOTA根本沒停止就馬上轉到對方的車道才停的
不多說了
跟三寶扯不清
我還是得時時注意三寶


買車就是要買TOYOTA,TOYOTA的車最棒了(恕刪)

新聞的影片是撞到前的時間
另一段車主的影片比較久
那時T車在到路口已經減速
在低速下慢慢轉車頭過去
新聞畫面已經是T車轉一大部份的情況了
所以我會認為要朝向雙方視角去做判斷
因為T車的開法很像是沒看到或無法判斷來車速度

hbscmgiy wrote:
你這個沒問題的人會...(恕刪)


要我開給你看嗎?
不必了
你誰呀
智障都開頭又大、尼喪,那你呢

jerry5309 wrote:
要我開給你看嗎?不...(恕刪)

說真的你是我第一個看到自動屬名是三寶的人
好吧...說的滿口好車
卻連怎麼轉都說不出來...攤手
唉.....中華民國的法律真的很有問題
這篇文當我沒回
如果我是直行車,
車速60,
在路口只剩40公尺左右,
突然一台左轉車切到我的車道上,
能怎麼辦????

只能硬踩煞車吧!
然後求神保佑不要撞上。

這種轉彎方式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當然,超速原本就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tomplua wrote:

如果神A的車主當初能買VOLVO"應該"不會這麼嚴重

如同昨天我回復一位網友的
我情願坐在VOLVO裡面打電話報警
也不願意坐在國產車裡面被醫護人員急救...(恕刪)



Volvo 車是很安全,但也不用過度神化, 講的好像 VOLVO 車禍都不會有事一樣..

怎麼我印像國父的孫女是死在 VOLVO 車內的~
直行車路權是正常行駛下才有路權
很多人無限上綱
如果BMW嚴重超速
不能適用直行車路權
肇責比例說不定比T車高
按照樓主的現場圖
T車轉彎當下可能看不到B車的
所以他認為可以安全通過
車頭過一半時B車突然出現
連B車也來不及反應
正常情況
以B車的性能會來不及煞車嗎
到底路權和人權誰重要 ? 有路權就可以合理殺人? 這是我們要的社會嗎? 唉

JENF wrote:
如果我是直行車,車...(恕刪)


速限50,開60就是超速!肇事沒有容許值
先遵守速限再來談路權
速限內撞到了頂多車損~還有機會下車吵~三寶怎麼罵隨你~
時速100多就是車全毀又撞死人~跟人家談路權??真有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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