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5309 wrote:掀後車箱開車代表這就是個三寶然後你根本沒看影片TOYOTA根本沒停止就馬上轉到對方的車道才停的不多說了跟三寶扯不清我還是得時時注意三寶買車就是要買TOYOTA,TOYOTA的車最棒了(恕刪) 新聞的影片是撞到前的時間另一段車主的影片比較久那時T車在到路口已經減速在低速下慢慢轉車頭過去新聞畫面已經是T車轉一大部份的情況了所以我會認為要朝向雙方視角去做判斷因為T車的開法很像是沒看到或無法判斷來車速度
如果我是直行車,車速60,在路口只剩40公尺左右,突然一台左轉車切到我的車道上,能怎麼辦????只能硬踩煞車吧!然後求神保佑不要撞上。這種轉彎方式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當然,超速原本就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tomplua wrote:如果神A的車主當初能買VOLVO"應該"不會這麼嚴重如同昨天我回復一位網友的我情願坐在VOLVO裡面打電話報警也不願意坐在國產車裡面被醫護人員急救...(恕刪) Volvo 車是很安全,但也不用過度神化, 講的好像 VOLVO 車禍都不會有事一樣..怎麼我印像國父的孫女是死在 VOLVO 車內的~
直行車路權是正常行駛下才有路權很多人無限上綱如果BMW嚴重超速不能適用直行車路權肇責比例說不定比T車高按照樓主的現場圖T車轉彎當下可能看不到B車的所以他認為可以安全通過車頭過一半時B車突然出現連B車也來不及反應正常情況以B車的性能會來不及煞車嗎
JENF wrote:如果我是直行車,車...(恕刪) 速限50,開60就是超速!肇事沒有容許值先遵守速限再來談路權速限內撞到了頂多車損~還有機會下車吵~三寶怎麼罵隨你~時速100多就是車全毀又撞死人~跟人家談路權??真有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