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
高公局的「的以最高速線行駛內側超車道」...(恕刪)
那能怪誰呢?
如果要真正發揮超車道功能,直接把內車道定為超車專用道不就好了。
幹嘛又鳥鳥的允許車子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所以這問題在誰身上?
主管機關法規的問題。
再來,錶速的問題。
市場用的秤都必須經過標檢。
結果車子的儀表卻不用,這問題又是出在誰身上。
當然又是主管機關的問題呀。
最後,那些以為自己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的駕駛。
他們的速度不足,這怎麼辦呢?
當然就是警察要去抓呀!
結果警察不去抓,問題在誰身上?
當然又是主管機關的問題。
所以講來講去,問題都在主管機關。
在01討論是有個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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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honen wrote:
違法超速車,要叫合法速限車讓道,那就要請警察解釋一下有沒有這種義務...(恕刪)
對呀~合法車速為啥都要被稱為龜車?
台灣人真的都很趕時間~這麼多線道~繞過去很難嗎?~在我心理是沒有龜車這種東西的
有一次我在內線道開到130了~還被後車閃大燈~不知道要開到多少才能行駛內線道喔??
anthonykang wrote:
物理好一點的,用點腦袋思考
在內車道持續保時最高速限行駛
[一定]不會影響其他人使用超車道超車
但[一定]影響其他人[超速]使用超車道超車
某些人還會回嘴說:我超速超車會不會被罰是我的事,但你擋住我超車,就是你的錯!
這就好像我違規會不會被抓是我家的事,你管不著!
我想糾正你的邏輯
[一定]會影響其他人使用超車道超車 <---請問超車道已經被占住了..請問超車道是中間的中央分隔島嗎?
但[一定]影響其他人使用超車道超車 <--請問你如何確定別人車速?
某些人還會回嘴說:我超速超車會不會被罰是我的事,但你擋住我超車,就是你的錯!
這就好像我違規會不會被抓是我家的事,你管不著! <---沒錯..我超速的確是我的事..被警察抓也的確是我的事..你管不著..
所以拜託超車道用完就回中線車道繼續行駛.不要再把台灣那種老舊爛條文一直無限上綱下去..可用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
.....
SHCC wrote:
現實上,當從中線欲超車,所以切到最內線時,保持最高速度。如果這時,如您與其他朋友所說的:必須切回中線。那中線前面又有車輛擋到,那又必須切回內線,再往前行駛。如果真的照此要領:那一路上,一般尖峰時間,所有的超車車輛,就在最內線與中線間不斷重複的浪費與破壞了行車秩序與流暢度。
反而如,現實規範的:只要超車至內線後,如果可以保持最高速限,那就算是不斷的超車,且不會再去干擾中線車流。如此的車流,才是最佳穩當的。
現實是在台灣常常出現中線車速比內線快...
然後你就會發現內線有一臺車很安穩的自己開自己的....
還有你的假設是建立在同一車道的車輛都是以同一速度行駛,
加上了速差這個變素....
當有一臺車以最低速度行駛,
後方的車輛都得被迫降低車速,
結果就是整體車速降低形成壅塞車流...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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