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love0213 wrote:網路上一堆網友在炮轟...(恕刪) 說真的砲轟又如何...?真的炮的言之有物的有幾個自從前一陣子的消息到今日正式三讀通過許多贊成開放的人一在解釋,解釋那些反對方的疑慮事故統計數字也解釋了有騎重車的一堆前輩們也提出自身經驗來反駁"某些"人的腦補幻想重車會遇到的危險但是那些反對方呢? 有聽進去嗎??到最後還不是一直跳針無限loop
YA~~今天新聞~各位想買車還在猶豫的大大快去訂車吧~我要去買NIKITA300了~~~~..立院三讀 大型重機可上國道中央社 – 2011年11月8日 下午6:41..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2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路權可比照小型汽車。依現行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修法後,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人只要持有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執照1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就能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不過,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授權交通部可規定550cc大型重機在規劃試辦期間行駛高速公路不得載人。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機未依公告允許的路段、時間,或未依規定負載人員或物品、戴安全帽行駛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6000元罰鍰。修正條文規定,250cc以上所有大型重機適用小型汽車行駛及處罰規定。行駛路權將可比照小型汽車,包括不用兩段式左轉、可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及快速道路等。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附帶決議也說明,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機懸掛兩面牌的規定,在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1001108
南瓜籽 wrote:wishleakage wrote:依台灣人的性格......(恕刪) 所以你只會一直重覆這...(恕刪) 阿??? 這樣開頭的句子 , 一直重覆很不錯的啦只要是事實 , 多說幾次都OK阿~~~
klin1314 wrote:我也覺得重機很帥 但是現行台灣社會(駕駛道德和守法觀念不管是汽機車)真的不合適吧 那請問一下什麼時候適合?等到政府把現行的考照文化改掉,現行駕照作廢,考照一律比照國外的考照,收費高、手續多通過還要一年無事故才發給正式駕照?如果真的如上面所說的,我舉雙手贊成等到政府這項"德政"施行後我們再來談,但有嗎? 還是你覺得10年或20年過後我國駕駛人的駕駛道德及守法觀念會一夜變好?剛開始一定有磨合期,不只是汽車駕駛人要尊重重機騎士,重機騎士也得自愛及尊重其他用路人!
呵呵紅牌就受不了了那等一大票黃牌來跟你做會Nikita 300, Shadow 300, VESPA GTS 300MAXSYM 400, CB 400還有還有....皇帝 T媽 530相信我還淪不到紅牌在國道上煩你黃牌軍團就會佔據快速機車反攻汽車地盤的總動員時間到了攔也攔不住呀學我.. 開汽車的時候防禦性駕駛, 不要跟機車爭道前面裝行車紀錄器 抓出那些不守法的駕駛和騎士剩下的一切都是機緣呀...阿餒災母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