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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位事故家屬需要以下影片,事故地點:桃園果林。

020411385 wrote:
我覺得,今天台灣大多數人就已經習慣這樣的騎車方式

他們的觀念就是,機車就是靈活,本該見縫插針,善用每一寸道路

如果廢除禁行機車,影片中那一類的人

真的就會提前進內車道嗎?

快車走內側慢車走外側,大家都會說

但實際上高速公路之後看到的景象是什麼?


事實上現在台灣的禁行機車,只是讓警察開單

還有出車禍時,用來輝的

會騎內側的人還是照騎,不會騎的人還是不會去騎

記得有人推給政府,說應該要大力宣導,只要宣導,大家就會聽

不過,光看一個紅燈停綠燈行就好,真的是只要宣導,民眾就會乖乖聽話嗎?

我覺得台灣人的劣根性沒這麼簡單,機車騎士並不是只有01機車板這些人

而是下從10幾歲無照,上到80幾歲老人家都有...
...(恕刪)

您放心
現在的政府已不怎麼可靠了

花生糖 wrote:
從影片看的出來,開車瞎,騎車的也瞎!!!


開車的是很衰 , 裝行車紀錄器的車剛好在兩車之間 , 他是看不見那台機車的 , 等看到煞車也來不急 .
聯合報: 機車遭撞 網友辯論兩段式左轉


網路上盛傳許女被轎車碾過,謠傳已經死亡,警方澄清表示,車禍時許女被卡在轎車前方底盤,並沒被碾過,是在地上被拖行約20公尺,四肢擦傷送醫,當晚就出院。

由於路口沒有機車待轉格,內側車道也沒有標示「禁行機車」,該不該兩段式左轉?引發網友激烈討論,有人認為汽車應留意機車動向,質疑:「那台汽車是瞎了眼嗎?」也有人認為女騎士活該:「騎車不看後面,後照鏡都裝假的嗎?」

警方表示,根據監視器畫面,女騎士變換車道時壓過雙白線違規,依規定必須在路口前30公尺切到內車道,轎車駕駛接近路口時也沒有減速,肇事雙方都有責任,目前還在談和解。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雙方都有責,大概七三吧,

只是騎車的受傷,那個三會比較大一點

這和解可不好談。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重要交通執行績效表.(100年1~2月份)
http://www.traffic.ntpc.gov.tw/web66/_file/1559/upload/25479.pdf
第一當事人為4輪以上車輛的交通事故數合計是1150件
1150件事故中,汽車對機車對921件是.

第一當事人為機車的交通事故件數是1271件.
1271件事故中,機車對汽車則為294件.

----------------------------------------------------------------------------

警政署 警政統計年報
道路交通事故(A1類)─車種別

規類到機踏車A1事故件數
90年~99年的A1事故件數分別是
990,907,871,807,944,1213,1019,949,882,896(件)

----------------------------------------------------------------------------


第一,只看新北市數據的話,汽車撞機車這一類事故佔了汽車交通事故總數8成.
第二,機車的A1事故件數在近10年之間並沒有顯著的只有上升或下降.

窮忙一族 wrote:
如果照那幾個說的,數量多就要路權,
那走路的人要不要出來說一下,
快速道路為什麼不能讓行人走????
高速公路怎麼不能在車道上野餐???

別理他們了,嘴砲有什麼好辨的,
他們要是沒能力立法,那就請他們拿命去試,
如果有能力立法,那我們也遵守,
不就是這樣嗎?

另外,那些要路權的,請快想辦法爬上能影響立法的地位吧.
這裡吵贏了又如何~

講的真是一針見血
給你點個讚~~
米咖 wrote:
這起車禍主要原因可以說是連續變換車道所造成的!

+1

就像這樣嗎?
搞不懂一堆人說跟兩段左轉無關=.=
今天要你是該位騎士要左轉~請問大家是會先提前200公尺
切到禁行機車道還是兩段轉??

很明顯依照現行法令要過去就要兩段~
不同意就去修法阿!該騎士就是未按照法令規定兩段轉就是
他的問題,跟是不是該有這條法令有何關係?今天他在慢車道
轉入待轉不就避免這情況?何必談及他不看後照鏡不轉頭確認?
路跑法丸 wrote:
搞不懂一堆人說跟兩段左轉無關=.=
今天要你是該位騎士要左轉~請問大家是會先提前200公尺
切到禁行機車道還是兩段轉??

很明顯依照現行法令要過去就要兩段~
不同意就去修法阿!該騎士就是未按照法令規定兩段轉就是
他的問題,跟是不是該有這條法令有何關係?今天他在慢車道
轉入待轉不就避免這情況?何必談及他不看後照鏡不轉頭確認?...(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027241

所以這個要怪誰呢

inconceivability wrote:
你的措詞令人難以接受!
我要避重就輕什麼東西???
現在的事實就是機車數量提升的同時機車死亡人數卻比起以前下降的多
這就是眼前的事實我要避重就輕什麼東西???

倒是你爭的安全,我都不知道你有什麼「證據」能「保證」這樣執行後會比現在安全
自己完全是在一個空談與想像...卻反過來說我避重就輕...
你就是無法否定機車死亡人數下降的事實,你就是不能證明你的做法比較安全

反倒是要切入車速較高、前後車間隔較密的汽車道時,人反而會比較緊繃
也許個人感受不同...也因如此待轉雖然看起來比較乖了一點笨笨的一點也不帥氣,又耗時間...個人覺得安全感是比較有的

...(恕刪)

政府做過什麼政策曾經真的讓機車A1數下降?有的,那就是86年強制戴安全帽啦!
那麼,強制戴安全帽之後機車事故的發生率有下降嗎?並沒有,
因為交通規畫、機車路權,外加禁行機車政策,還是沒變一團糟啊,
每年台灣因車禍事故A1的人數一直都在2XXX人左右,甚至還有3千人的,
機車事故率沒有下降但是死亡率卻下降的原因是因為強制戴安全帽,
怎麼會跟實施禁行機車有關咧??
而因為政府實施禁行機車政策當初並非以安全為理由,
所以現在沒有全台實施禁行機車政策後而機車事故率下降的統計數據,
因為沒有實施前的對照組數據可做分析,
因此你說的實施禁行機車後機車死亡人數下降的事實,我很好奇在哪裡?

01上面包括你,很多人都說專行汽車的禁行機車道對機車危險,
而外側的混合車道充滿公車計程車右轉車以及要超車的汽車、行人腳踏車野狗,這樣對機車比較安全,
那麼安全的東西是不嫌多的,就如01上眾多認為專行汽車的禁行機車道是為了機車安全著想,
這種邏輯令我感到訝異,
因為既然內側禁行機車道對機車騎士危險那麼就應該改成對騎士安全的混合車道才對!但是卻又很多人反對廢除讓機車騎士陷入危險的禁行機車道,一方面說危險二方面又不願廢除,這不是很怪嗎?!那麼現在我們希望廢除對機車危險的禁行機車道改為對騎士安全的混合車道,
真的不知道再反對什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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