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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開車誤輾警察腳猛道歉 員警堅持提告法院判拘役10日

南無水蜜桃 wrote:
這應該當是人上傳的影(恕刪)


看當事車主的影片~
1.當事車主見有白車倒車~
2.所以當事車主暫停~很明顯是在等白車~
3.員警騎車經過之前~似乎有人在後方按喇叭~誰按的?
4.白車...之後~因對向來車很多~所以當事車主仍在原地等待~
5.對向來車已經過~有空檔~所以當事車主續往前行~
6.員警回頭~
7.當事車主壓到員警的腳~
8.當事車主道歉~
9.員警不肯放過他~

員警騎車經過之前~喇叭是誰按的?
會按喇叭~只有兩個原因~
一是警示提醒~我要過去了~你要注意我啊~先別過來~
二是不耐煩~心有不爽~e04~擋什麼路~
誰按的?是基於什麼原因按?

警方說該車主阻礙交通?
純粹找碴而已~看也知道~當事車主很明顯的~只是在暫停閃車~
這種狀況~隨處可見~
對向黑車才是真正的違停~阻礙交通~
而且當對向來車暫停~要等當事車主過去~這些對向車豈不也是阻礙交通?
如果這樣叫阻礙交通~禮讓他車的~不就全部都是在阻礙交通了~

當事車主當員警過來時~車頭有往左偏~是故意的嗎?
個人不認為是故意的~因為在壓到腳之前~當事車主跟該員警有何過節?
依常理~沒過節~有需要故意什麼~
況且攔車就攔車~靠這麼近幹嘛?不怕車窗打開伸出一把槍嗎?
把腳放在輪胎那附近幹嘛?不怕被輪胎壓到嗎?

雖然個人是支持員警不畏強權~嚴正執法~
只是這個事件~
員警找碴的成分居多~當事車主唯一理虧的~只有壓到員警的腳~
(壓到腳是事實~警察身分且不願放過你~那你就只有穩輸的份了~)
故意的?個人覺得不是~
員警一開始態度就非常不好~是本來心情就不好?還是被壓到腳心情才不好?
這就只有他本人知道了~大家見仁見智~

雖然該車主被判拘役~個人覺得他很衰~
(如果法院純粹只是因有人壓到員警的腳~所以判該人拘役~這就算了~)
(如果法院有真的有去了解~為什麼有人會壓到員警的腳~還判該人拘役~這就是笑話了~)
因為影片上的種種經過~
阻礙交通->見員警過來->故意壓員警的腳???
不是這樣吧~
對了~喇叭誰按的?有人心情不好嗎?
有驗傷單嗎??就算有.有登載不實之嫌.....受傷還能呼叫支援攔阻
也未免太英勇了..香腸嘴員警.媽寶典範.警界之光....沒表揚還強迫休假躲避媒體
這是什麼長官??
我是台灣人
fsvbzq wrote:
看當事車主的影片~1(恕刪)


讓車時後面催促喇叭聲蠻可能是這台車
(壓警後第一台超過的車)


沒看到前方有路口或停車號誌

後車不耐等待按喇叭催促並不算奇怪
(也或許要急著去趕火車或是尿急吧)

壓腳很可能是因為道路的關係

剛好那個地方有內凹

駕駛怕直行撞到右方的建築本能先稍左打方向盤而行

警察執法站在車側後照鏡處靠的太近就中獎了
要跨越黃虛線要等對向無車才能跨越,跨越也應打方向燈,不知那位駕駛在禮讓啥?
車停下造成後方車輛無法通行堵塞交通,不知那位駕駛在禮讓啥?
fsvbzq wrote:
車主被判拘役


車主被判拘役,單純只是開車壓傷他人的腳。
因為不斷道歉,足見不是蓄意,單純是交通意外事故過失傷害。
Hi派 wrote:
要跨越黃虛線要等對向(恕刪)


狹路相逢勇者勝

對向一直不讓 駕駛也不能硬要直走

就像是直行跟左轉一樣

當左轉第一台開過後面就跟著上

直行雖然擁有優先路權也沒轍
fellegg wrote:
狹路相逢勇者勝對向一(恕刪)


對向違規與狹路不同,喇叭配假的,慢慢前進。
南無水蜜桃 wrote:
這應該當是人上傳的影...(恕刪)
這警察攔車方式太奇怪了,沒有sop的嗎?逆向過來也沒鳴警笛,應該停在車輛前方攔停後下車走路過去瞭解狀況吧?感覺像直接騎到車輛旁邊趕車而已,連下車都沒,被壓到腳才鳴警笛拍車窗,民眾倒楣
對比松山分局事件:壓到我的腳,你有事;砸到公家的電腦,握手言和。
濫用公權力,
警察的形象就是被少數豬隊友搞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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