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0118 wrote:啥合法?你看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不讓路罰款1200-2400元,既然你覺得合法報出你的車號,讓警察檢視看看你合法與否...... 亂套法規當然覺得不合法不然你在中外線路肩讓不讓路?
看完樓主以及廣大網友的留言,簡單來說樓主就是堅持在速限上限不需禮讓,台灣沒有超車道跟禮讓這回事⋯⋯小弟也是習慣上國道就定速,反正就是在速限上限+5~9,我也是喜歡開內線(要一直閃大車很煩)但後面有車要貼近了就回中線給別人方便,等速度快的兄弟姊妹叔叔阿姨爺爺奶奶都過去了再回到內線去禮讓一下給人方便不會少塊肉...道路應該都有所謂的速限,難道都會照速限開不會調整速限?如果是我就真心的佩服了!哈
gojen wrote:都識字,但都選擇性閱...(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整篇內容只看這幾個字太好笑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看懂了嗎??識字的
就已經夠慢了 過程中煞車燈還顯亮您不知道 鬆放油門 車速即變慢嗎? "我要慢慢加速啊""我車開不快 那我也沒辦法"為了道安....難道不能 逕行舉發就好嗎?...我看到相關規定 是可直接逕行舉發...甭駕駛人簽名 確認喲~ (若有誤解 請指教!)若每個人 都宣稱自車持最高速實際上卻是 未達最高速限數值而占用行駛/堵塞行車*所謂占用 或佔據使用 (就是妨礙他人使用權益)意思這是目前 內側普遍發生情境喔~您若喜歡 "佔內側卻不拉速"想拉塞 挫塞 內車道就慢慢用啊! .....................................................................分隔線.....................................................................對岸觀點 影片~請酌參就好~(實際道路狀況 多多少少或有出入)..莫直接套用喔!
我們一起為內側朋友 大聲喊~~~請多加油~~~好嗎?!!我隨機選定一輛車 標上五星符號圖示圖一: 此車也是從內側(被)長時間歸內側(前車)堵住因此切往中線圖二: 切往中線後 繼而再切往外線圖三: 又返回中線(圖一~三)作為內側車道行車狀況與該路段車流之對照說明若每個人 都宣稱自車持最高速實際上卻是 (1.)未達或(2.)已達至最高速限數值而占用行駛/堵塞行車*所謂占用 或佔據使用 (就是妨礙他人使用權益)意思如此 超車道 形同虛設無法有效發揮疏導車流功能這是目前 內側普遍發生情境喔~來! 再再為您重貼一次:請聽行政法庭庭長 說明~ 這才是正解! 三要素 必須都俱足(1.) 限定小型車(2.) 不堵塞行車(3.) 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PS:我非指 我駕駛操作無誤但至少我不會刻意 長時間佔用內側 以致大幅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我深知 車輛間彼此疏散才是安全之道!* 如同 發生火災時 要透過安全門疏散人群但此逃生門的通道 卻經常被誤用作為倉儲放置雜物的庫房*供疏散用的安全門 甚至"被上鎖"嚕~ ~~此類作為/到底/是有沒安全觀念啊~~~* 誰讓您在安全門道路上堆雜物或是長時間逗留~妨礙眾人疏散的呢~???? 就屬您最聰明 別人都傻咩 ??????? 超車道都 您專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