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

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再幫魔人一下,麻煩幫我解釋一下,我"依法"不戴安全帽安全,還是配戴安全帽安全?

再來問一下,開小客車您會配戴安全帽嗎?保證比不戴安全喔!

這樣還不能了解台灣法律的荒謬的話,那真的救不了你...

https://youtu.be/Ihrtykj-61M
小台灣要這麼多車,出門塞死你,假高尚的人越來越多~
魔人們我幫你們啦,你們就是只會砲一般小民不守法,遇到真的需要立法委員的時候,就沒看到你們戰立法委員。為了國家社會,我看你們瘋狂地維持社會秩序,真的很辛苦。那請麻煩把你們一致對民眾的炮火,分一小管噴噴立委好嗎?

不然沒關係,幫我解釋一下重機安全帽的規定是安全還是合法?我還沒提到容積率咧,先就事論事而已就這麼沒力?

golihi wrote:
你這不是討罵檢舉達...(恕刪)


才不呢

凡是看不過去的違規行為,都要檢舉,這種人是病態

有些小違規,不影響他人,你會檢舉嗎?

每個人都不會違規嗎

我有次沒戴安全帽,突然對向騎士大聲對我說

前面在抓安全帽,我趕緊帶上,心理一陣暖意

可以提醒為何要檢舉呢?

重大違規,或影響他人違規,我不反對檢舉

alaokj wrote:
原報導出處話不多說...(恕刪)


檢舉違規是因為有人要遵守規定,為何有人可以不遵守規定?是遵守規定的人比較笨嗎?
我覺得機車都很危險
為何要賣機車?
腳踏車一樣也很危險
只是不會開單。

建議機車不能上路
不然我買飲料都騎機車
車買了一年多只開3000公里
如果不能騎機車我就可以開車了

現在上班都不用出門
只有買飯跟飲料需要出門
沒什麼機會跟人家塞車
只要停用機車,
我就可以跟人家一起塞車了

原本開車上班可能半小時
現在開車上班就要一小時了

我買飯買飲需要10分鐘,
開車後可能也要花30分鐘
但我時間比起其他人省了很多

建議大家可以約個時間都不要騎車改開車看看
讓政府決定是癱瘓交通好?
還是開罰單重要?

不要說不是為了開罰單。
多載一個小孩,再危險也是危害自己人
並不會因為沒載小孩就不危險

既然為了安全為何不乾脆限定不能騎機車?
如果那位媽媽騎車都沒亂騎 (像是偏來偏去或是忽快忽慢)
檢舉這個真的有點太機車了

通常檢舉都是檢舉會影響到他人的
這種不會危害到他人的還檢舉真的是正義過頭了

skkpig wrote:
幹,有那條法律規定...(恕刪)


哥,GOOGLE法條不難找喔

機車載人一定要知道的5條法令
1.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動物,違法者可處300~600元罰緩。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3款,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4款,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5款,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而且在論壇上面罵"國罵",如果惹怒發言者,可是會被告公然汙辱罪的(法條也幫你找好了)

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

alaokj wrote:
原報導出處話不多說...(恕刪)

常在路上看到騎機車前揹嬰兒的年輕爸媽 ,騎車飛快 ,讓人捏把冷汗。

tmat wrote:
如果那位媽媽騎車都...(恕刪)


違規就違規,哪有那麼多理由!
既然怕被罰,就遵守!這樣很難嗎??

如果這樣檢舉,這些媽媽們因為檢舉,去改善了他們現在的所作所為,不是更好嗎??
難道你非得要等到發生不願意的事故時,在那邊哭、叫說「我的寶貝孩子...」會來的好嗎??
  • 19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