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到所以就要本末倒置?這種邏輯應該得不了獎吧~XD無法防止鄭捷那種人會不會再出現~會不會再上捷運所以要一般民眾搭捷運不准看手機~要注意四週?全世界有這種邏輯?哈哈哈哈freedomhome wrote:你太可愛了交通諾貝...(恕刪)
Mark660928 wrote:不知道火車過平交道...(恕刪) 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
ryan00014875 wrote:若是改成違規者無法領取任何支付賠償還得賠償對方,就不相信還會有人敢違規?(恕刪) 行人違規被撞不能求償還要賠對方那汽車違規停車被撞也要賠償肇事者損失你的提議不錯我舉雙手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