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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闖紅燈婦被判刑 法官:行人走斑馬線就要讓

傲笑憐 wrote:



你哪隻眼睛看到...(恕刪)

啊他被罰了什麼?

kurokawa079 wrote:
啊他被罰了什麼?..


抬頭看阿,我才剛剛打完,就你的那篇的上一篇 

不然你是要判死人也關9個月同時也很客氣的緩刑2年? 
做不到所以就要本末倒置?

這種邏輯應該得不了獎吧~XD

無法防止鄭捷那種人會不會再出現~會不會再上捷運

所以要一般民眾搭捷運不准看手機~要注意四週?

全世界有這種邏輯?

哈哈哈哈

freedomhome wrote:
你太可愛了交通諾貝...(恕刪)
傲笑憐 wrote:



抬頭看阿,我才...(恕刪)

駕駛完全沒錯還要被關
被撞死爽領錢沒事兒沒事兒
缺錢的靠這方法可以賺點收入
久病厭世的靠這方法可以有人幫你出棺材錢還可以有不少錢可以讓家人生活更好過

freedomhome wrote:
你太可愛了交通諾貝...(恕刪)


不知道火車過平交道時,有沒有減速?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明明是違反法規不但沒事還有錢領
若是改成違規者無法領取任何支付賠償還得賠償對方,就不相信還會有人敢違規?

Mark660928 wrote:
不知道火車過平交道...(恕刪)


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
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

ryan00014875 wrote: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恕刪)


把人撞死也是違法喔
而且是「刑法」
交通法算什麼
ryan00014875 wrote:
若是改成違規者無法領取任何支付賠償還得賠償對方,就不相信還會有人敢違規?(恕刪)



行人違規被撞不能求償還要賠對方

那汽車違規停車被撞也要賠償肇事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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