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v wrote:
哀說了這麽多選舉快...(恕刪)
說真的,公投是某顏色提出的
基本上我反對那色XD
真要說公投,同婚在台灣也不容易公投過。
而且台灣也沒有公投訂法案的選項,哈哈,別想了。
反倒開放國道是早晚的事,如果打從一開始就完全沒打算,那跟本不會三讀通過,遠通也不會測etag
話說以前全民反遠通,政府有理民眾嘛?哈哈
8924132 wrote:
同婚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大型重機沒辦法上高速公路
是因為台灣人認為讓台灣人用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會妨害社會秩序、損及公共利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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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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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