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展0057 wrote:問:這兩種行為,轉...(恕刪) 大家都非常認同直行車路權事前防範很重要但不要 把防範範圍擴大到我們走在路上 也要防範飛機掉下來一樣時機洽當好處 鬼才躲得掉的事把他說的 沒注意到的那方最錯然後 嚴厲譴責 某一方跳出來說 B3 T7 這種話的是讓人最看不過去的一點
8924132 wrote:您自己說不評論直行車的,那算譴責?當輿論壓力,迫使立法機關立法時,就有用了君不見酒駕有多少人死諫..... 立法有用... 怎麼還是一樣有人酒後駕車立法有用... 怎麼沒有世界大同立法有用... 怎麼還是這麼多人慘死輪下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不是已經有立法酒後駕車罪加一等了嗎怎麼....... 怎麼還是一樣有人酒後駕車立法有用... 怎麼沒有世界大同立法有用... 怎麼還是這麼多人慘死輪下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katana057 wrote:你說的沒錯轉彎車有不對的地方但個人是認為 嚴重超速 危險駕駛 更不對說這次事件 B 3 T 7 (恕刪) 這次的事件責任分擔,這邊有人自以為是法官,都判了...就算他真的是法官,也不一定會輪到他辦...這就是有人太自以為是了 . 對純嘴炮的人不用講太多
8924132 wrote:所以活著只是為了改...(恕刪) 想活著 當然要注意安全有些不想活的 高速公路逆向行駛 想拖人一起死您遇到了 有發現閃過去 就安全了下一台車 如果沒注意撞上了... 就一起...或是有人強烈的覺得路權100%是他的 不讓...也是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