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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機也可以上高速公路, 大家覺得事故發生率會增加嗎??

sendoffy wrote:
配套措施?路政司的大...(恕刪)

對耶~~你的敵人是不會幫你想措施的

不過我能跟大大請教個問題嗎?
如剛剛我說的~沒有配套卻先給予上路的權限
如果出了事情該怎麼辦?

是阿~你說的沒錯~現在太多汽車駕駛不守規矩...
所以車碰車屢見不鮮....不過也因為是鐵包肉
所以目前死亡事故就在這範圍內

開放重機上路了~車碰人怎麼辦?
當然不是肇責~誰撞該誰賠這是理所當然

可被撞的呢?命沒了要跟誰說去??

重點在人命關天~權益問題已經不在重要了不是嗎??
s2875145 wrote:
重點在人命關天~權益問題已經不在重要了不是嗎??...(恕刪)


人命關天的事很多耶
你說的開車死亡的就不是人命關天喔?
禁止汽車上去也可以少死很多人啊
騎重機上去的才是人命關天喔
交通工具本來就存在一定的風險
難不成只要有人因此送命就禁止嗎?
DAKA 小曄 wrote:
沒錯 對事不對人重機...(恕刪)


法律早在三年前已經修法通過550以上可以行使國道喔!!!

最後的期限是在98/11/1 交通部必須完成規劃開放!!!

現在是官員瀆職違法~不是大型種機車友違法耶!!!

麻煩請查好條文在來說吧!!!

還對事不對人,不對重機咧!!!
懲奸人!!!除惡法!!! 四輪嘴臉退散!!!專治大小惡魔!!!
leerme wrote:
法律早在三年前已經修...(恕刪)


喔對吼 三年前通過了

那你怎麼不趕快上國道去試試看

哎呀 原來還是不准上喔?

有沒有開放重機上去

交通部長還是用毛在治國

根本沒有利害關係

那你有想過為什麼還是不准嗎?



http://www.wretch.cc/album/if004010
DAKA 小曄 wrote:
那你有想過為什麼還是不准嗎?...(恕刪)


因為牌子還沒做好沒法掛上去...

文宣也還沒印啦..
s2875145 wrote:
開放重機上路了~車碰人怎麼辦?
當然不是肇責~誰撞該誰賠這是理所當然

可被撞的呢?命沒了要跟誰說去??

重點在人命關天~權益問題已經不在重要了不是嗎??

沒開放,那麼會發生什麼事情,永遠只是你的想像,一群衛道人士自命清高的想像XX上路一定會發生多麼恐怖驚悚的事故,問題是:真的會發生嗎?
相信衛道人士一定會說:做了就會一定會發生問題,發生事情就不得了,就無可救藥了!問題是:衛道人士自己有做過XX事嗎?有或沒有,事實上大家很清楚,極大的比例是那件恐怖驚悚的事衛道人士自己根本沒做過,只是在用它的想像在恐嚇其他人而已!

開放後,如果發生事故,或是有人亂來,怠惰的警察本該執行他的權責與任務,而真正不是亂來的騎士,也會有所節制。到時候還會有想像中的橫屍遍野嗎?何不到時候發生了再來反對!!到時候保證是理直氣壯不是嗎!
高速公路,不是四輪公路,不是八輪公路,我不明白兩輪的大型重機為什麼沒有使用權。交通工具主要是用來運輸人員的,不是用來運輸交通工具本身的,能不能使用高速公路跟交通工具有幾個輪子應該沒有關係吧,只要車子性能足夠,符合安全規範,應該都要有完全的使用權力。

美國的行車教育中,很明確的告訴汽車駕駛人,要視腳踏車、摩托車為一個人,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跟走在街上的路人一樣,在美國這種人權至上的國家,應該沒有人會違背這種共識。反觀我們,還在說什麼 "機械腳踏車",現在都已經 2010 年了,法規還停留在 "機械腳踏車",又不是 30 年前的 SUZUKI 蘭蒂50。

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目前政府沒有配套措施? 那可以開始想了吧? 可以開始做了吧? 不要再地踏步了下去了 ... 還分什麼鬼 550cc,想到我就一肚子大便,喵的!
我也打算加入重機一族,但我持反對態度,因為我真的沒看到願意慢慢騎的重機騎士啊

但如果法律願意增加一條~~~~

重機在高速公路自己壘殘被輾死,

輾死人的車子無罪,還可以求償損失

那我絕對不會反對,因為我可不希望哪天晚上行駛高速公路倒楣輾到壘殘的騎士,

讓自己未來留下案底,

這樣不知道合不合理,畢竟未知的風險不小呢。
LNS34 wrote:
我也打算加入重機一族,但我持反對態度,因為我真的沒看到願意慢慢騎的重機騎士啊囧


意思是你加入後也不會慢慢騎?
不會的是話是你的問題還別人的問題?
會的話那那表示跟你一樣的人也大有人在


LNS34 wrote:
但如果法律願意增加一條~~~~
重機在高速公路自己壘殘被輾死,
輾死人的車子無罪,還可以求償損失困窘
那我絕對不會反對,因為我可不希望哪天晚上行駛高速公路倒楣輾到壘殘的騎士,
讓自己未來留下案底,
這樣不知道合不合理,畢竟未知的風險不小呢。...(恕刪)


路上行車請保持該有的安全距離並注意其它駕駛人動向
其它就跟有車在你前面翻車..打滑等狀況你撞上去是一樣的道理
抱歉喲

我只知道我開車撞到別人打滑的汽車,可能雙方都還有活命的可能

但是我撞到躺在地上的騎士,他一定非死及殘

如果連這風險都無法認同,那也不必去吵這個通過率極低的法案吧

當然我買重機也一定不會慢慢騎的,因為我想耍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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