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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pcian wrote:
我知道比中指可能沒法條辦他

但是難道擋救護車也沒罪?

就算只有違反交通規則 也該給他一張罰單吧

何況因而致人於死也沒罪?

我也不知道分局長去慰問被告又是哪一條?

就算中指蕭要自殺 那也是出動消防隊不是嗎?

新店算新北市吧 副市長不是警界硬漢嗎?

看到分局長慰問被告 不覺得怪怪的嗎?

朱立倫又在幹嘛?

最奇怪的是 媒體不是嗜血怪獸嗎?

怎麼無論平面或電視 現在比小貓還乖?


那你可以寄給警政署長或是新北市長,我想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警局副局長作法不當,是該出來道歉。
ShangLai wrote:
我國的教育都沒有教憲法或是相關的民主法治精神,這也難怪老是選出一些阿里不達的人出來。

也不能都怪政府啦...

只能說族群之間時代背景和理念不同...(指前輩)
被教出來的孩子都良莠不齊~~~
tester1018 wrote:
真的是無力~

這無能的政府完全沒作為,
中指哥繼續龜縮等風頭過....(恕刪)



我看要等到聯署的網民超過08年大選的得票數~
政府才會有作為吧!!
不然現在連20萬人都不到~
等一下得罪了媒體老大~
被操弄一下~跑掉的票都比聯署的多~~


只有在“人民=選票”的前提之下~“人民最大”的說法才會成立!!

calvin19750807 wrote:
好傻好天真
真以為台灣政府高層喊喊說不介入司法 就未曾介入?
讓我想起 苦民所苦 這句話 好像在某人說過後 成為笑話


不是"好傻好天真",而是本該如此。

政府高層本不該介入司法,所以鄉民也不該要求高層介入,這應該是基本常識,可惜我們的教育沒教,所以選民才會默許政治人物這麼做。
對台灣的正義感到失望
我們在這裡喊也不知道要喊什麼
我已經聞到螃蟹的味道了
不過我還是會去豎起我的中指!!!
轉眼就10年了
人都有惻隱之心,
但對於這位蕭中指先生的行徑,我卻完全找不到.
相信網民不是針對人,我們是針對"事"
媒體所言的網路霸凌真是可笑的邏輯.
tester1018 wrote:
真的是無力~

這無能的政府完全沒作為,
中指哥繼續龜縮等風頭過.

只能期待滿天神佛或上帝關心一下,
或那老奶奶頭七時自己跟他談~


政府無不無能,這大家有定見,但該不該在此事有作為,我想是有待商榷。這事已進司法程序,政府任何部門就沒有置喙的餘地,這才是三權分立的基本精神。

應該把火力集中在蕭家才是,畢竟做錯事出來道歉是天經地義的事。

poprice5101 wrote:
http://www...(恕刪)


感謝分享 努力轉寄出去ing....

天空之塵 wrote: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是媒體之子~連國王都惹不起!!


這會不會是台灣的另類奇蹟
各種權貴出錯,至少會有另一邊的反對聲音
但媒體權貴之子惹出社會的不滿,這次不管政府相關單位、教育、媒體等等
都禁聲...也看不到有那位檢察官主動出面辨案。不論中指男是否有會被處罰,但已33歲
出來面對社會大眾,真得有那麼難嗎?


由這次事情,那大家瞭解到在台灣原來"媒體之子"才是最硬的....

Welcome Taiwan ~~

dunk720905 wrote:
我剛剛也寄給總統府的...(恕刪)



每次國民黨出來選舉,就拉中指蕭出來唱悲情

相信很快就會以人重視了,因為這是個機會。

只要站在反抗中指蕭的角度,就會有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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