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xxx wrote:
機車撞到小孩 是事實 也是意外...
對生命當然要尊重啊..尊重 跟 扭曲事實因果關係 可是兩回事啊...
機車騎進公園 去撞死 小孩 那就是謀殺 不是意外...
小孩跑進馬路..導致的意外 並不是謀殺.. 是要對騎士討伐甚麼?
再補充一點
新聞的影片都剪接過
實際上的經過是
車禍前幾秒
有台對象紅色車子想違規迴轉
機車嚇到往右撇
然後路邊兩個小孩追逐嬉鬧
其中被追的往路中間跑,被撞飛
另外一個追他的往路邊跑,沒事
六線道速限60公里的道路讓小孩追逐嬉鬧
這不是意外是什麼?
尤其一堆新聞都故意把迴轉紅車剪掉
也故意不提是兩個小孩在路邊追逐,扯啥要去對面雜貨店
然後一群紅眼症候群就發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