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 wrote:無論判決結果最終為...(恕刪) 有人說從此行人隨時都可以走斑馬線不用管號誌,有人說從此開車遇上妨害路權的直接輾過就對了,有人說超速就是該死,有人說達爾文進化被撞死剛好... ... ...這些各種謬誤幾乎成為出現頻率最高的說法。這些蠢話只是玩笑情緒宣洩,還真是他們理性思考的產物
totoTOO wrote:有人說從此行人隨時...(恕刪) 74歲婦輪下亡 肇禍駕駛判無罪https://news.tvbs.com.tw/local/312236司機無罪的判例早在多年以前就有了至今為止你每天上班應該都可以見到不少交通違規的人,闖紅燈、不打方向燈、隨意變換車道的、不走斑馬線的、紅線停車的,可以看看是不是有人故意去撞他們youtbe上的交通故事影片這麼多,又有幾個是屬於不是三寶駕駛,而是去故意撞人的?你應該是個明理人,前的言語是人們是情緒宣洩還是真的會做,這部份就留給你自已去判斷吧所以你在306樓語帶暗示地說我蠢跟頭腦簡單,我也是笑笑看過而已
今天小朋友因為不小心已經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了,為莽撞付出代價了,就別再說什麼活該之類的話了。司機先生有看到或沒看到都好,相信他現在也許寢食難安,他日子也不會好過。小孩的父母自責不已,也許一輩子都會有陰影。大家討論對錯時就不要再用言語攻擊他們了,這不會改變結果只是對他們的二次傷害,討論歸討論人身攻擊就免了。現在的網路世界...只見一堆人成天閒閒沒事幹,專門在網路上找人罵,卻很少看到專門在網路上找人誇獎的人。
kurokawa079 wrote:家屬自責不已還去告...(恕刪) 請問大大為人父母了嗎?是我的話今天不管是誰的錯,小孩在外面被車子撞到了當父母的都會感到相當自責的,即便錯是對方造成的(當然我不是說錯是司機那方)。小燈泡的憾事是小燈泡母造成的嗎?她現在還是自責不已。假設某天你的女友要你開車載她去買東西,你因為有事情無法載她去,於是她就自己搭捷運去了,結果在捷運上遇到歹徒發生意外,你因此而自責不已,那你會因為自己的自責而放過歹徒嗎?小孩發生意外父母都會感到難過自責,這是人性,至於是否想推卸責任或是真的覺得肇事責任是在司機所以提告,這就不討論了。畢竟這樓有人挺小孩那方,有人挺司機這邊,誰對誰錯尚有爭議,小孩父母心裡說不定就是真心覺得錯在司機,人家當然要提告,這樣有錯嗎?小孩的父母覺得錯在司機,然後自己就不會自責了,小孩的意外就沒責任了嗎?其實根本沒必要在我的原文中針對父母自不自責這部分去放大,而且我po文的用意是希望大家別人身攻擊,對錯都可以討論,但人身攻擊真有必要嗎?如果你覺得人身攻擊ok,當然你可以繼續,那我就到這裡,不回覆了喔...bye
駕駛說看到對方時距離約20公尺,當時時速約30到40公里-->時速36km等於每秒移動10m,距離約20公尺可以有2秒的反應時間,當時車速不可能30~40.時速36km等於每秒移動10m,自己實驗一下就知道,煞車踩到底,煞停距離小於10m!!當然也有可能小貨車保養不當煞車性能不佳,煞停距離要加倍!!小孩固然有錯但說駕駛完全沒有肇事責任,我不相信,我們讓證據說話,請注意小貨車對象而來的白色車,小貨車的移動速度是白色車的兩倍以上,如果白色車當時的移動速度是20~30,則小貨車已經有50~60,並且小孩在小貨車7~8公尺前有衝入車道的動作,如果車速真如駕駛所說有注意路況車速不快,那應該不至於從小孩有衝入車道到車輛停下要幾十公尺的距離,小貨車駕駛應該是有說謊!!套一句李昌鈺博士說的..."有一分證據說一份話...讓證據說話",不要空口無據說一些白爛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