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ls753 wrote:我不贊同檢舉達人的...(恕刪) 用別人的命來賭,來保護自己我也是醉了如果說正義魔人是擾民,像這樣的違規魔人就是害人台灣最不需要的就是魔人的存在,不管是什麼魔人如果真的無法選擇,能否請你們互相傷害就好
通常看到那種【法律凌駕一切】的言論,就頗呵。請問你們知道法律規範的意義嗎?然後你不去督促立法委員修法,整天搞這種檢舉?如果檢舉闖紅燈,那我覺得超棒超好的。這個機車與小孩雙載的問題,明顯是國家機關的瀆職疏失。搞不清楚這種意義分別的,拜託別亂了。阿不然照你們這種想法,法律從來就不應該修對吧!那按照以前的叛國罪,我倒是覺得社會可能會安定團結一點。那個叛國罪你們搞得清楚為什麼廢除嗎?呵呵...
果然01就是不一樣大概一半是贊同檢舉魔人的行為真是奇特的地方願檢舉魔人生男孩沒雞雞.生女孩長雞雞做這些吃力不討好損人不利己的事真好.現在大家都有行車紀錄器你檢舉別人別人的行車紀錄器也拍的到你都不怕自己的車也出問題???沒影響到你妳檢舉個?我行車紀錄器找到你就弄你的車潑潑硫酸給你的車大保養如何?
來啦,正義魔人,我給你法律,你來幫我看看喔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7&t=5282637來,哪裡違法?賣鬧啊拜託!守法是美德我承認,但不要無線上網,哈哈這就是最悲哀的地方!台灣就是個逼你違法的地方,懂?不信我還有例子咧...說真的這種例子多,不是值得高興的事情
其實小弟一直以來都認為不要把取締權益下放給一般民眾!畢竟連受過專業法治教育的執法人員,都可以開單開到有爭議了,更何況是一般民眾??搞到後來...就成為大家都為了檢舉而檢舉,甚至報復性檢舉!一直以來...所謂的微罪不罰,說不定當中的微罪卻成為了被檢舉的最大宗!當然~一定會有人認為,就算微罪也是罪,以及小違規也會造成大傷亡!沒啥好嘴的!只是大家捫心自問....自己活到現在,沒作過任何違規/違法的事嗎??真的沒作過的話..再來檢舉/批評他人的錯吧!
metals753 wrote:如果黃線臨停四分鐘...(恕刪) 以下是你的原文我不贊同檢舉達人的作法也不贊同媽媽的作法當爸爸當媽媽也是都是學習而來的有因為不會當就不生小孩嘛?機車也是考駕照來的,汽車也是能考阿忽略檢舉不談騎車載小孩就是"拿小孩賭命"我寧可違停我也不要拿小孩賭命因為我知道再多的錢也換不會我小孩的命不要被打臉了就更改說法,敢做就要敢當自己說違停,現在卻說臨停然後如果我一天不出門,可以換你一天不違規害人有發生意外的風險我願意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