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遇上行人闖紅燈的問題 -> 應該是要想辦法去讓人不要闖紅燈吧而不是讓遵守法規的人要去煩腦的吧有點本末倒置就跟為了避免在捷運上遇到鄭捷那種人亂捅到你而宣揚搭捷運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叫人家不要滑手機一樣在捷運上滑手機有錯嗎?為了避免遇上在捷運上被捅的問題為什麼不是想辦法讓鄭捷那種人沒有機會出現在捷運上而是要人不要滑手機?MUS wrote:法條僅寫到穿越無號...(恕刪)
csshvci wrote:應該是要想辦法去讓人不要闖紅燈吧.(恕刪) 你太可愛了交通諾貝爾獎 不頒給你 真是沒天理呵 開開玩笑你說的,全世界都想做但全世界都做不到連平交道這種有柵欄的都會有人要硬嚕過去了更何況只有號誌的道路?也就因為做不到才以生命為主的概念要求車輛經路口減速
kurokawa079 wrote:廢話當然要等人過但...(恕刪) 我開車騎車也不想提心吊膽阿所以都有裝行車紀錄器自保遇到有行人自殺攻擊的至少有錄影存證不怕被吃死死而且行人闖紅燈肇事也是有責任的不可能全身而退就像這樓主引用的新聞案例說明了柯姓婦人闖紅燈過行人穿越道也有過失但是汽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也要減速慢行就能避免車禍事故很多人的想法都以為我綠燈最大就可以無視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有人曲解為我綠燈就可以撞死人所以今天法規才會這樣規範出來那要開車就要去適應規範出來的環境不是環境要去適應你們的開車習慣吧
zzz11111 wrote:很多人的想法都以為我綠燈最大就可以無視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有人曲解為我綠燈就可以撞死人.(恕刪) 你這樣講,路權覺青會起乩的!!他們會說:你無限上綱,他們只是在捍衛自己的路權罷了>>可是,他們卻沒想過:個人權利以不影響他人權利為原則撞死人的損失的是路權、闖紅燈的損失的是至高無上的人身生命權擁有路權的人沒資格去剝奪別人的生命權不過,當然也不能用生命權去威脅別人的路權所以,都有錯,只不過死人不用被刑法處罰而已如果死人有遺產,而撞死人的有財損,倒是需要在計算比例後用遺產去賠償~
kurokawa079 wrote:真的不幸被撞不但不會被罰.(恕刪) 都成年人了成熟點吧還是你希望因為一次闖紅燈付出生命代價好棒棒?讓我們來假設一個情況你的小孩還不懂事不懂甚麼是紅綠燈走出家門闖了紅燈發生意外你會怎麼反應?路權是汽車的自願放棄任何對汽車的求償然後再補償汽車的損失?請不要怪我因為有這樣的假設才能讓你將心比心重視生命